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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决定时间
批复文件
1
关于浙江互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水性色浆及1000吨水性工业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5〕77号
2025年8月11日
2
关于嘉兴米亚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8.8级及以上紧固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5〕78号
2025年8月12日
3
关于嘉兴晟琦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件包装纸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5〕79号
2025年8月13日
4
关于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联翔路(秦联路-站前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5〕80号
2025年8月14日
5
关于海盐古韵江南城镇建设有限公司沈荡镇新材料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兴业大道(永庆路-中钱桥北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5〕81号
公告期为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