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汪心怡同志任海盐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一分队分队长;
沈云亚同志任海盐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二分队分队长;
宣佳伟同志任海盐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三分队副分队长;
张晓春同志任海盐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四分队副分队长;
以上同志原中层职务自行免去。
中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党组
2025年8月14日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