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杭浦高速公路海盐县联络线(一期)沈荡镇庄星村管道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沈政项〔2025〕34号

  • 发布时间: 2025- 07- 07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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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沈荡镇庄星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杭浦高速公路海盐县联络线(一期)沈荡镇庄星村管道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已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杭浦高速公路海盐县联络线(一期)沈荡镇庄星村管道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实施本项目有助于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进而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因此实施本项目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可行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铺设DN90PE管50米、DN315PE管147米、D600钢筋混凝土管38米,建设灌溉泵站1座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20.4万元,所需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五、业主单位

海盐县沈荡镇庄星股份经济合作社

六、项目建设周期

30日历天

七、项目委托方式

该项目工程公开招标。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涉及其他事项请按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附件:杭浦高速公路海盐县联络线(一期)沈荡镇庄星村管道改造项目总概算表

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4日

附件:

杭浦高速公路海盐县联络线(一期)沈荡镇庄星村管道改造项目总概算表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安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独立费用

合价(万元)

I

工程部分





建筑工程

18.52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临时工程(2%)

0.37




独立费用(8%)



1.51


1

一至五部分合计

18.89


1.51

20.40

预备费





1

基本预备费





工程部分静态总投资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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