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协和首信钢业有限公司深冷制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5- 07- 29 15: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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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深冷制氮技改项目

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杭州湾大道3889号(原厂区内)

浙江协和首信钢业有限公司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协和首信钢业有限公司位于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杭州湾大道3889号,本次项目主要采用水、空气为原辅材料,经过滤、压缩、冷却、降温、冷凝等技术和工艺,购置节能型单级清水离心泵、冷却塔、高效空气压缩机等设备。产品具有缩短工艺操作时间,充分利用能源的特点。该项目利用公司原有变压器及原有厂房34998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配套供应2500万标立方氮气,项目实施后每年可节约用电931万度,平均节电率为40%,节约标准煤1144.2吨/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974.9吨/年。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厂区内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

本项目不产生废气排放。 

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