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329933965L/2025-80029 | 成文日期: | 2025-07-17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
发布机构: | 县卫生健康局 | 有效性: |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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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王琴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广企业非盈利托管班,缓解双职工家庭带娃压力的建议 》的提案悉。经研究,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破解家庭养压力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支持生育相关配套措施,其中于2019年重启托育服务工作,我县积极落实,出台了《海盐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海盐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奖补标准(试行)》,卫健部门牵头备案托育机构8家、幼儿园托育部36家,为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提供全日托服务。教育部门自2021年起,在全市率先开展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县域内公民办小学、幼儿园每年均开设不少于4周的暑期托管班,累计服务学生2.5万余人次。 二、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经对接县教育局,我县开展的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已覆盖公民办小学幼儿园,所有在盐学籍企业员工子女均可按需参加,相关服务资源可有效覆盖企业职工子女暑期照护需求。 关于托管班师资问题,根据县教育局“三定方案”规定及非教育事务进校园整治要求,教育部门严禁强制教师进企业提供服务。企业非盈利托管班的师资应由开办主体自行招募,县教育局可协助通过学校、工会等渠道宣传发动,鼓励教师在自愿、合规前提下参与。 经对接县总工会,市总工会发文倡导深化“爱心托班”服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爱心托班”服务活动,并进一步拓展活动内容、提升服务质效,持续扩大“爱心托班”服务活动的工会辨识度和社会影响力。并就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安全保障等进行了明确。在经费保障方面,明确基层工会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服务所需经费,可从工会经费中列支,适当收取托管服务费等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县总工会通过项目申报,争取省级补助2万元。 相关部门充分肯定你公司在企业办托管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取得的成效,将结合各自己职责,持续引导、支持“爱心托班”服务活动开展。 三、办理过程 1.研究建议。3月底我局收到该建议,即对建议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4月上旬确定了分管领导和主办科室并落实相关办理要求,对建议涉及的部门(单位)发出了协办函告单,下旬上门与提案者交流,准确了解提案的意图; 2.汇总意见。5月上旬就建议涉及我局条线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结合协办部门(单位)相关回复材料,梳理了相关意见; 3.沟通讨论。5月中旬结合建议背景及意见,在内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对拟答复内容进行深化; 4.建议办理。5月下旬起草提案办理答复,征求提案者意见; 5.建议答复。6月初正式办理复文,报送相关领导审定,正式答复提案者,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清单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0日 (联系人:傅拥军, 联系电话:86027523 ) 附件: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清单 承办单位: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备注:办理结果清单中,1.当年完成事项:当年已完成的具体工作;2. 当年推动工作:当年已启动但尚未完结的相关工作; 3.明年待落实事项:计划在明年开展的具体工作;4.不能采纳原因:该条建议不能采纳的原因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