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海盐县核技术利用环境监测中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424MB1U44547R | 法定代表人 | 陈国华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核技术利用(同位素)产业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等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承担对权限范围内核技术利用(同位素)产业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为核技术利用(同位素)产业园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提供技术支撑,为核技术利用(同位素)产业园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监测和处置工作 | 住所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潭路83号 |
信息来源:
海盐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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