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329933965L/2025-79957 | 成文日期: | 2025-07-14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 有效性: |
海盐县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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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6〕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宣布失效和决定修改部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82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面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11〕98号)的精神,经村(社区)评议、镇(街道)初审、县卫生健康局确认,下列4715名人员为2025年新增奖扶对象,如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十天之内直接或电话向县卫生健康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6030967。 享受奖励扶助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且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儿;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