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213T/2025-79636 成文日期: 2025-05-29
文件编号: 盐环〔2025〕10号 组配分类: 其他人事信息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有效性:

关于俞乐炳同志转正定级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6-06 08:38
  • 信息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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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俞乐炳同志为海盐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2024年5月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同意其转正任海盐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一级科员,任职时间从2025年5月起算。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2025年5月29日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