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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213T/2025-79634 | 成文日期: | 2025-06-04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
发布机构: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有效性: |
浙江京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半导体用抛光液、清洗液,200万片硅片加工,600万片玻璃片加工,1万件半导体零部件ALD镀膜表面处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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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8000吨半导体用抛光液、清洗液,200万片硅片加工,600万片玻璃片加工,1万件半导体零部件ALD镀膜表面处理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投资约65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的闲置区域(主要为厂房1F与厂房3F),新建年产8000吨半导体用抛光液、清洗液,200万片硅片加工,600万片玻璃片加工,1万件半导体零部件ALD镀膜表面处理技改项目。项目采用环丁砜、氢氧化钾、超纯水、硅胶悬浊液等为原材料,经配料投料、混合搅拌、灌装等工艺,引进混合罐、大型称量套组、隔膜泵套组、搅拌机套组等进口设备;采用玻璃片、硅片等为主要原材料,经激光切割、精雕、研磨、抛光等工艺,购置激光切割机、抛光机等国产设备;采用半导体零部件为主要原材料,经镀膜、检测等工艺,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ALD镀膜机等进口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000吨半导体用抛光液、清洗液,200万片硅片加工、600万片玻璃片加工,1万件半导体零部件ALD镀膜表面处理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新南路222号智慧新型显示城一期3号厂房,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保护对象。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高空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从估算模型计算结果来看,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最大质量浓度占标率较小,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2、废水:本项目外排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中的标准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由于本项目废水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向周围水体排放,因此对周围水体水质基本无影响。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大型称量套组、隔膜泵套组、搅拌机套组、激光切割机、抛光机、ALD镀膜机、风机、泵等设备。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研磨渣、废研磨片、抛光渣、废抛光片、废次品、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包装(废包装桶、废包装袋(箱))、污泥、纯水制备废物(废砂、废活性炭、废滤芯、废RO膜、废树脂、废滤膜)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落实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均可得到有效处理或妥善处置,做到资源化、无害化,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潜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各类危险物质泄漏,废气治理设施事故性排放,废水处理站泄漏等事故。通过建设事故应急池、雨水截断装置、消防系统、防护用具、堵漏材料等应急设施与器材,可将项目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激光切割、精雕废气经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装置治理后高空排放,去除效率95%以上。废气经处理后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2、废水: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杭州湾。 3、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四周设置防震沟;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职工文明操作。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边角料、废研磨片、废抛光片、废次品、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包装袋(箱)、纯水制备废物(废砂、废活性炭、废滤芯、废RO膜、废树脂、废滤膜)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研磨渣、抛光渣、废包装桶、污泥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以做到资源化、无害化。 5、地下水、土壤:根据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不会对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厂区设置事故应急池、雨水截断装置,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及干沙、煤渣等堵漏物资;加强对“三废”收集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程度可降至最低。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京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半导体用抛光液、清洗液,200万片硅片加工,600万片玻璃片加工,1万件半导体零部件ALD镀膜表面处理技改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新南路222号智慧新型显示城一期3号厂房,符合海盐中心城区总体规划、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各类污染物经相应防治措施治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符合国家以及浙江省的相关要求,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通过本环评的分析认为,本项目在该址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为本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等敏感点。请各单位和个人就项目相关环保问题提出建议看法。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此次公示时间自2025年6月4日起至2025年6月18日止,公众提出建议看法的时间不迟于2025年6月18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致电、致信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九、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京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望海街道新南路222号智慧新型显示城一期3号厂房 联系人:应总 联系电话:15068636672 十、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91号鹏锦商务大厦1号楼1108室 联系人:许工 电子邮箱:1223240612@qq.com 联系电话:15257365256 传真:0573-86829910 十一、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联系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联系方式:0573-86121619 浙江京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