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627Y/2025-79875 成文日期: 2025-06-30
文件编号: 盐自然资规函〔2025〕16号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有效性: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2025-06-30 15:16
  • 信息来源: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马娟群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提高房屋评估价格、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建议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制定科学合理的房屋评估价格、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是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制度,提升征地管理工作服务水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我局始终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取舍有度、依法依规的原则,高度重视房屋评估价格、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调整工作。

一是成立专班,加强组织领导。2025年初,成立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更新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任务清单,为制定既能与现行补偿水平相衔接,又能兼顾政策延续性的调整方案奠定组织基础。二是充分协商,确保切实可行。2025年5月8日,我局召集各镇(街道)征地拆迁相关负责人针对补偿标准更新工作进行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可能存在的差异和不平衡问题,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下一步,围绕新的房屋评估价格、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我局将继续深入各镇(街道)调研,进一步征求意见,完善补偿标准修订方案,为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及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予以支持,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推进和完善我们的各项工作。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6日

(联系人:钟振华,联系电话:13586367129)


信息来源: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