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627Y/2025-79866 成文日期: 2025-06-30
文件编号: 盐自然资规函〔2025〕14号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有效性: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2025-06-30 11:21
  • 信息来源: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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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涛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盘活农村低效用地及促进更优流转”的建议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农村低效用地开发利用工作,深挖存量土地潜力,加速推进低效用地盘活处置。 

一是依托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积极推进农村闲置低效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2023至2024试点期间,我县共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14宗、共计68.58亩,土地价款5207.71万元,分布于6个镇(街道)的10个行政村,预计可带动投资超1亿元,有效提高了农村土地利用效益。二是为解决耕地破碎化,连片度低等问题,大力推进垦造耕地与永农集中连片项目。2022到2024年,海盐县累计实施垦造耕地0.57万亩、建设用地复垦0.5万亩、耕地功能恢复2.02万亩,开展“百千万”永农集中连片项目26个,整治后形成连片耕地达6.1万亩,耕地质量显著提高。

低效用地如何再开发利用是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课题,尤其是农村地区,受区位、政策等因素影响,提高利用水平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难点。对此,我局积极履行职责和职能,争取上级政策,认真谋划,多举措推进农村低效用地的开发利用。

一是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探索农村低效用地集约利用新路径。今年4月自然资源部下发通知,嘉兴市被确定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区,试点至2027年9月结束。根据试点安排,零星的、插花的小块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整治归并为大块宗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允许属于集体经营性用途的地块入市。接下来,我局将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指导相关镇(街道)和村集体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效用地进行整治,达到入市条件,为入市做好准备。在国家相关政策完善后,有序推进农村低效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是推动农田集中连片,提升“多田套合”。围绕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布局更优化”的目标,重点推进“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对农用地进行整理和生态修复,破解耕地碎片化问题,提升农田集中连片度。同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标改造工程,配套沟渠路网、泵站等基础设施,增强农田抗旱排涝能力,优化田间道路网络,提升农机作业通达率,预计2025年全县“多田套合”面积将达到3.65万亩,进一步提高农田基础设施和耕地地力水平,形成更高水平、更有效率的耕地利用新格局。

三是推动建设用地复垦、耕地功能恢复,充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深入挖掘低效闲置建设用地、非农用地等各类低效土地资源,通过实施复垦、垦造项目,充分利用低效用地资源补充耕地面积,同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合农业农村部门保障新增耕地质量。继续不断推动“千万工程”,在保护耕地资源的同时,利用低效闲置土地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现农业生产与乡村建设的双重提升,发挥土地资源的最大效益。根据年度计划,2025年预计完成耕地功能恢复(垦造)0.44万亩,可以有效增加耕地资源,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为乡村建设提供土地保障。

与城镇相比,农村区域面积巨大,农村低效用地的开发利用是一项艰巨的长期工程,我局将持续关注并完善相关政策,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措施,不断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及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予以支持,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推进和完善我们的各项工作。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6日

(联系人:史洪盛,联系电话:13456376933)


信息来源: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