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梅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盐政干〔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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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梅春同志任海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王博文同志任海盐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海盐县数据局局长; 顾胜敏同志任海盐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范郭真同志任海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汤梦吉同志任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其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海盐县数字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许玲燕同志任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海盐县城投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陈华同志任海盐县公安局副局长,原海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陆琦巍同志任海盐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副科长级),试用期为一年; 于洋同志任海盐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反恐怖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为一年; 谢董董同志任海盐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 马赵良同志任海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为一年; 孙卫峰同志任海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 雷神华同志任海盐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为一年; 夏利燕同志任海盐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为一年; 陈辉同志任海盐县公安局武原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 张陆军同志任海盐县公安局西塘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 蒋龙飞同志任海盐县公安局望海派出所所长(副科长级); 陈鹏同志任海盐县公安局秦山派出所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为一年; 王浩同志任海盐县公安局沈荡派出所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为一年; 张艳辉同志任海盐县公安局百步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 蔡武平同志任海盐县公安局于城派出所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为一年; 王铃珠同志任海盐县公安局澉浦派出所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为一年; 朱恒同志任海盐县公安局通元派出所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为一年; 肖陆军同志任海盐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副科长级); 周利明同志任海盐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副科长级); 沈韵杰同志任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为一年; 沈利波同志任海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中共海盐县委、海盐县人民政府接待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为一年; 朱虹同志任海盐县杭州湾集团公司董事长,免去其海盐县杭州湾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 王燕萍同志任海盐县杭州湾集团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试用期为一年; 汪丽青同志任海盐县武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许志华同志的海盐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振华同志的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国杰同志的海盐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磊同志的海盐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步江山同志的海盐县商务局总经济师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免去沈柯亮同志的海盐县武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