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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045Q/2025-79727 | 成文日期: | 2025-06-26 |
文件编号: | 盐教函〔2025〕76号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有效性: |
海盐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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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力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公办托育服务工作的提案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公办幼儿园托育服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一)正视现状,直面公办托育服务问题 在教育资源条件允许、家长有入托需求的双重条件下,目前全县有6所公办幼儿园实施托育教育一体,共开设托班8个班,在读幼儿148人。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指出的,目前我县公办幼儿园托育服务面临着以下问题与挑战:一是入园需求有重叠,冷热不均。托育需求高的地区,一般都是人口聚集区,学前段适龄幼儿人数也较多,学前段入园需求也高,教育资源相对紧缺。而教育资源相对宽裕的地区,学前段和托育段的入园需求均不高。二是托育师资水平有差异,参差不齐。海盐县现有的公办园专任教师持证率100%,均受过专业的幼儿教育理论与技能等培养,但缺少婴幼儿照护培训与资质,直接影响托幼一体化实践的质量。三是管理难度高,办园水平不均。托幼一体化涉及不同年龄段儿童的教育和照顾,管理复杂度高,需要完善的管理与评价体系来指导引领,确保服务质量。但目前对于托幼一体化的效果评价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标准和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明确。 (二)积极行动,探索形成促进托育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招收2-3岁幼儿的托班,提升托育教育一体化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公办托育服务的需求。 一是托幼保障机制一体化。科学核定托班成本,明确托班经费的投入比例和增长机制,完善托育教育一体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合理用好卫健部门的托班建设与改造补助经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等支出。合理制定托班幼儿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着力保障与落实。支持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托育服务。 二是托幼师资培养一体化。完善职后托幼师资培训与教研制度,定期开展系统化、实践性强的托育培训。优化托幼一体教研体系,组建托育服务幼儿园学习共同体,组织开展区域协同教研。将托班教师纳入幼儿园统一管理体系中,保障托班教师同等福利待遇和专业发展机会。 三是托幼督评体系一体化。将托班纳入幼儿园整体评估体系,保障托班质量。定期开展托班质量督导评估,建立持续改进与反馈机制,加强对督评专家的培训和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公办幼儿园托育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县公办托育服务事业的发展。 海盐县教育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范雪峰 联系电话:0573-86027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