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735265333K/2025-79637 成文日期: 2025-06-26
文件编号: 组配分类: 其他工作
发布机构: 海盐县商务局 有效性:

关于政协海盐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2025-06-26 15:05
  • 信息来源: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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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玲晓委员:

    您在政协海盐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动海盐地方小吃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小吃经济的关注和关心,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海盐作为千年古县,拥有“鱼米之乡”的独特禀赋,孕育了酥羊大面、澉浦八大碗、非遗尺糕等百余种地方特色小吃。

1.美食与产业协同发展。美食的发展,离不开当地特色产业作为支撑。目前,我县拥有“海盐大头菜”“通元湖羊(29类)”“通元湖羊(31类)”“海盐葡萄”4件地理标志,深度挖掘背后的文化内涵,通过地理标志带动品牌整体价值提升,推动全产业链发展。作为全省稻虾种养重点县,立足我县稻虾养殖优势,打造“盐邑禾旺”“盐邑虾旺”区域品牌,设立15家直供门店提升市场影响力。今年端午期间,举办了为期五天的稻田龙虾美食周活动,吸引了15万人次品尝,“消耗”25吨(约80万只)小龙虾,进一步打响了海盐稻田龙虾的品牌。

2.美食与文化融合发展。推出“百县千碗·海盐食味”美食IP,推出 12 道具有海盐乡土特色的地方菜肴,并制作精美的盐邑食鲜宣传图册在宾馆、饭店等场所发放,提升对外知名度。积极推动美食体验店的创建工作,目前共培育胜利饭店“味美浙江・百县千碗”省级美食体验店10家,市级美食体验店15家。同时,通过组织餐饮企业参与特色菜肴遴选、举办推广活动等举措,多渠道宣传,打造专属于海盐的美食盛宴。如组织开展了海盐老字号暨百县千碗——品味老底子海盐食味活动,以黄酒、茶叶、粉丝、尺糕等海盐特色产品、海盐百县千碗美食、海盐非遗技艺为主题进行展示宣传。

3.老字号创建有成效。2024年,我县沈荡酿造的“沈荡”品牌被商务部评为第三批“中华老字号”,衍生产品沈荡酿造文创酱油雪糕推出一年已销售15万根,提升了产品附加值和美誉度。立足沈荡酿造历史经典产业优势,正在建设酿造文旅街区,与贲湖老街、酿造工艺、酿造园区游线、历史旧址等文化商业元素融合,以体验式、互动式新业态满足多元消费需求。

虽然海盐小吃发展取得初步成绩,但我县人口产业能级较小,外来人流客流不稳定,正如您所说,存在品牌辨识度低、产业化程度不足、文化附加值未充分挖掘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海盐美食宣传推广力度

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部门将继续开展宣传推广借助全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百县千碗”的营销推广。通过举办特色美食文化展示、地方名小吃评选等活动,推动美食与文化、旅游的融合发展,助力打造海盐全域旅游品牌,吸引并留住游客。

2.探索小吃质量标准体系建设

县市场监管局十分重视标准化工作,对在体系建设、标准研制、技术规范编制等方面有需求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指导和帮助。随着我县文旅产业快速发展,同期也涌现了一批特色小吃品牌,县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各主管部门的标准化需求,配合、指导好相关单位开展标准研制、体系建设工作。

3.积极服务小吃企业标准化生产

为推动小吃生产企业标准化生产,县市场监管局创新实施“三个提前”服务工作方式,帮扶指导糕点、米面制品等“小吃”领域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小作坊严格对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生产,对于新办企业提前介入,做好场所选址、产业落地、图纸规划、施工设计、关键工艺点控制等方面帮扶,切实服务好企业。

4.推动老字号品牌评选

    县商务局积极挖掘县内资源,推动中华、省、市老字号梯度培育创建。在已有各级老字号“沈荡”、“兰丰香茗”、“石泉粉丝”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有本地特色和历史的产品进行辅导,如澉浦羊肉、膳博士等具有20多年历史的品牌,为下一轮老字号申报评选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5.抓食品安全监管助力高质量发展

严把食品原料准入关,积极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模式,确保食品安全。实施餐饮环节菜品配料和制作方法自主明示制度,推广餐饮外卖封签制度。开展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减量使用,提倡非必要不添加,自觉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开展入市第一课培训,围绕法律法规、风险防控、实操规范等模块,系统性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聚焦新入市餐饮单位共性需求,从证照公示、食材存储、后厨卫生、冷菜间管理等六大检查要点切入,结合典型案例警示,为餐饮单位划清经营“红线”。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  

6.强化政策保障体系

一是出台《海盐县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重点非遗项目名录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建设一次性考核补助、创建市级及以上非遗民俗基地一次性奖励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奖励补助。我县坚持代表性传承人在非遗代表性项目的核心作用,每年按照《海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为代表性传承人搭建学习、交流、展示的平台。二是我县支持企业拓展市场,鼓励零售、餐饮企业连锁经营,对零售、餐饮企业纳统入库后,对新开直营门店进行补助。三是基金助力产业发展。2024年以来全县搭建“1+5+N"母子基金方案,设立“N”支产业培育子基金,逐步在全县层面形成总规模100亿元的产业基金群,现有部分存量基金以及即将新设立基金在对产业进行充分调研后也可投向食品等消费类行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以后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对以上答复有疑问或有新的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信息来源: 县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