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045Q/2025-79722 | 成文日期: | 2025-06-26 |
文件编号: | 盐教函〔2025〕74号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有效性: |
海盐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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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倪平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人车分离管理建议的提案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海盐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的调研非常充分,建议也十分中肯。一直以来,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针对人车混行引发的安全隐患也积极作出了物理隔离、错峰管理、硬件改造等针对性举措,构建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幼儿园41所(含公办19所,民办22所),小学21所(含集团校区),初中13所(含集团校区),高中4所,截至目前。全部学校(校区)、幼儿园校门口均已实现不同方式的人车分流,全部学校(校区)、幼儿园的校门均安装了防冲撞升降柱、配置有石球、人脸识别道闸等硬隔离设备,有效防范了校门交通安全隐患。但是随着家庭汽车保有量的逐年提升,学生上放学通过私家车接送的方式日渐普及,校园周边交通短时压力普遍增大,经过实际排查,城区及部分镇街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现象较为严重。 二、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校门人车物理分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指出,校园出入口需设置物理隔离设施,保障人员密集区域的安全距离。根据以上要求,我县各校通过在校园入口划分专用通道(即一个为汽车通道,一个为学生通道)的方式,分区通行,减少人车交叉风险。目前我县90%的学校(校区)、幼儿园属于该种人车分离类型。另有部分学校因无法设置专用通道,则采用高峰时段禁行和错峰管理的方式实现人车分离,如天宁小学教育集团教师车辆在上放学高峰期间禁行,其余时段按照“人动车不动,车动人不动”原则,保障学生上放学安全回家路。个别幼儿园则是通过与城投协商共用停车设施的方式,实现校内无车管理。 二是加强校内交通管理。全县各学校严格实施车辆准入限制与停放规范,要求教职员工车辆停放在校内指定停车位,且严禁占用学生活动区域,校内要求限速5公里/小时,外来车辆则按需审批。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科学规划校内道路,划定校内车行道路和人行道路,明确不同交通参与者的通行区域实现校内人车分离,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减速丘、震荡标线等物理减速设施降低车辆速度,减少人车碰撞的风险。学校还通过班会课、晨会、家长会等方式加强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三是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管理。县教育局联动县交警大队,加强并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的设置,如在学校出入口周边道路设置不高于30公里/小时的限速标志,并用辅助标志明确规范上放学期间的遵守时段,提醒驾驶员在学校门口减速慢行,保障学生安全。同时完善护学岗机制,优化公安民警辅警、学校安保人员、教职员工、家长志愿者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机制,保障学校门口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秩序。有序推进校园智慧接送系统安装,截至目前,全县已有3所学校试行校园智慧接送系统,在全校关键点位配备了人脸和车辆识别仪、摄像头、电子屏、广播音箱等一系列设施,实现学校、家长、学生三方的信息互通,缩短家长接送时间的同时较大程度上提升安全效能。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扩面智慧校园接送系统。教育局将逐步扩面智慧校园接送系统的安装,以“定制式”放学应用赋能精准化上放学路,今年还将为向阳小学教育集团海兴校区安装智慧接送系统,进一步提高人车疏散速度。 二是持续强化校园周边交通治理。学校层面,制定校园周边交通“一校一策”管理方案,实施错峰放学政策,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护学岗”设置,增强护学力量配合执勤民警开展好校园周边重点路段的护学工作。社会层面,依靠交警部门加强学校接送车辆的执法管理,优化定制公交专线的设置等方式,统筹校园周边交通治理。 三是持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加大对交通安全大会战的宣传及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开展视频学习、主题演讲、绘画、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植入每个师生、家长心中。常态提醒家长规范接送、文明停车,普及电动三轮车载人安全教育,确保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对海盐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教育工作。 海盐县教育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陈雪峰 联系电话:0573-8602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