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沈荡镇环境治理服务项目的实施批复
沈政项〔202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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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古韵江南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沈荡镇环境治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已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沈荡镇环境治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实施本项目有助于更好地提升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因此实施本项目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可行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沈荡镇环境治理服务项目,主要内容涉及一般工业固废运输至光大焚烧(900吨),生活垃圾中转站除臭剂(120桶/25公斤)、杀虫剂(750瓶/500克),生活垃圾中转站渗滤液抽取运输至光大处理(400吨),生活垃圾中转站除臭系统更换。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28.6万元,所需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五、项目业主 海盐古韵江南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六、项目建设周期 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七、项目委托方式 该项目国企采购。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涉及其他事项请按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