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4400/2025-79737 成文日期: 2025-06-23
文件编号: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 有效性:

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6-23 15:36
  • 信息来源: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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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等文件精神,我镇对2025年3月31日之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清理结果,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已被废止,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3日--2025年7月2日

联系地址: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联系方式:0573-86564148

邮    编:314302 


附件:1.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信息来源: 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