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0886/2025-79771 | 成文日期: | 2025-06-23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海盐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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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琴义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健全“一老一小”服务体系的建议》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服务供给仍显不足,村落拆迁集聚后安置小区老龄化程度凸显,高龄老人得不到长期有效照顾,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强”。 我县老年人口呈现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多的特点,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截至2024年底,户籍人口60周岁以上老人达12.7万人,占全县户籍总人口的33.08%。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在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聚焦布局优化,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县不断织密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网络,充分利用旧村小、旧厂房、闲置物业用房等存量资源,提高养老服务设施可及性。目前,我县共有养老机构5家,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06个,养老驿站11个。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基本设有观影室、棋牌室、活动室等功能室,并且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日常管理运营,县镇两级对运营管理进行综合评比,促进服务水平提升,满足老年人群日常的文体娱乐需求。 二是聚焦民生需求,健全为老助餐服务体系。在老年人口相对分散区域,依托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餐饮企业等场所开设为老助餐服务点位,满足老年服务对象堂食或配送餐服务,我县已实现助餐服务全覆盖。特别是对高龄、空巢、独居等特殊困难老人推行特惠制助餐服务,在公益价的基础上,每人每餐补助4元,同时享受免费配送,有效缓解特殊困难老人“吃饭难”的问题。目前我县累计已建成使用的为老助餐机构共49家,其中社区老年食堂5家,为老助餐点44家,日均助餐需求达800人次。 您所提建议“加强特困老年群体兜底保障,规划好各类服务机构布局和资源配置等,深化医养结合,加强养老机构建设,以解决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的照护服务需求”等非常符合现阶段的县情,结合您的建议,我们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优化设施资源配置。2025年投运县社会福利中心,实现全县特困集中供养人员“一院供养”,进一步提升全县特困供养服务水平。计划年内新增为老助餐点8家、养老驿站15家,新建(改造)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家,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设施的均衡性和可及性。进一步深化医养结合,沈荡康养中心探索推进“现代医院+养老”模式,设置150张养老护理床位,实现医疗与养老服务有机融合。继续在全市统一政策框架下推行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城乡居民的失能排查,做到应享尽享。 二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功能,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重点提供生活服务、康复护理服务、家庭支持、社会工作和心理疏导等6项服务。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供文体娱乐、配餐就餐、医疗保健等“3+X”服务,村(居)委会完善更新特殊老年人花名册,由第三方机构落实一人一档,实现孤寡、空巢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日常探访全覆盖,以面对面聊天、唠家常的方式,让老人真切感受到“空巢不空心”。 您在提案中提到:“儿童保护内涵有待拓展发掘,农村‘一老一小’服务网络不够健全等,困难家庭儿童保障仍然不足”。 近年来,我县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不断健全完善儿童保障制度、落实儿童关爱服务措施、深化儿童权益保护,儿童福利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是高标准、广覆盖。陆续出台《关于明确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的通知》《海盐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海盐县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等文件,认真做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截至目前,我县有困境儿童407人,累计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239.0658万元,排摸流动儿童13972人。2024年,海盐县作为全国仅六、浙江唯一的单位,受邀在民政部全国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示范培训班上作交流发言;流动儿童工作在全省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会议上作书面交流。 二是高水平、可持续。全市率先出台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设置指导方案,建成并实体化运行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个,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9个,村(社区)儿童之家121个,实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关爱服务镇村全覆盖。同时,依托儿童主任每月开展探访关爱,对处于监护缺失或面临监护失当风险的困境儿童,采取家庭教育指导、协助委托监护、法律援助等措施,为其提供干预支持服务。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关爱探访4000余人次。 您所提建议“加强困难家庭儿童兜底保障,完善困难儿童福利制度,推广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救助,加强动态信息管理。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等非常符合儿童发展需要,结合您的建议,我们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持续加大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力度,2025年调整我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至2564元/人·月,较上年提高约5.6%,居全市最高。持续聚焦困境儿童、边缘困难儿童和其他困难儿童,定期走访排摸,动态掌握困难儿童家庭情况、监护情况等。同时扩大困境儿童保障范围,将支出型家庭儿童、低保低边家庭中的患重病(罕见病)儿童纳入保障,实现保障扩围。今年,我县还将探索开展流动儿童“破冰化”改革,加快流动儿童城市融入、社区融入和朋辈融入。 二是继续关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围绕《海盐县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救助工作联动协作意见(试行)》等政策,积极做好特殊儿童群体的身心健康关爱工作,并于今年首次开展儿童类民生实事项目。县教育部门将继续落实“每班每两周至少1课时”专题教育,开发心理健康特色课程,建设和发挥好“心心相约·海心坊”作用。目前,我县建成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14个,6所学校为省一级心理辅导站,建成比例均为全市第一。此外,公安部门也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侦办涉未成年人案件、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普及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等安全知识等。今年以来,已将3名未成年人送往特殊学校进行矫治。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或有新的建议请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我县“一老一小”群体的关心和关爱,同时也恳请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县“一老一小”工作的发展! 海盐县民政局 2025年6月13日 (联系人:姚青,联系电话:0573-86177812;周晶,联系电话:0573-860852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