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053K/2025-79577 | 成文日期: | 2025-06-19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有效性: |
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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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 海盐悟悦网咖有限公司 地 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756号吾悦广场4幢3025-3029室 经 济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控股) 经 营 范 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俞冰燕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5年 6 月 19 日至2024年 7 月 2 日(拾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0573-86121611 受理人姓名:陈明辉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邮 编:314300 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 6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