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望海街道3304240311(永福社区乡村单元)村庄规划》批前公告


  • 发布时间: 2025- 06- 13 16: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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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空间规划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海盐县望海街道3304240311(永福社区乡村单元)村庄规划》经前期调查、论证、研究,已进入规划编制成果完善、报批阶段。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街道将规划草案在海盐县门户网站、望海街道公示栏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13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村)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573-86885062

通讯地址:海盐县望海街道长丰路3号望海街道办事处



海盐县人民政府望海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13日

一、规划范围

东至望海街道凤凰社区行政边界 、南至望海街道新兴社区行政边界 、西至望海街道兴隆村行政边界、北至凤桥镇新篁社区行政边界  。规划面积约387.71 公顷。

二、目标定位

1.村庄定位

根据上位规划永福社区建设定位为集聚建设类,引导周边零散分布的自然村村民向集聚建设型村庄集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优化村容村貌,引导村庄特色产业发展,建设宜居宜业美丽村庄。永福社区的总体定位为“艺文永福·幸福田园”。

2. 发展规模

规划至2035年规划人口约546人,户数约156户;规划总建设用地规模约23.83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5.87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7.95公顷。

3.规划指标

(1)耕地保有量:235.57公顷。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22.29公顷。

(3)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

(4)村庄建设用地规模:15.87公顷。

(5)补充耕地:11.54公顷。

三、用地布局

规划范围内土地总面积387.71公顷,规划非建设用地363.88公顷,占比93.85%;建设用地23.83公顷,占比6.15%。

非建设用地:耕地292.85公顷,占比75.53%;园地11.18公顷,占比2.88%;林地7.70公顷,占比1.99%;草地0.60公顷,占比0.1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4.88公顷,占比3.84%;陆地水域36.67公顷,占比9.46%。

建设用地:居住用地9.74公顷,占比2.51%;商业服务业用地2.60公顷,占比0.67%;交通运输用地9.96公顷,占比2.31%;公用设施用地0.21公顷,占比0.05%;留白用地2.32公顷,约0.60%。

四、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布局

1.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结合《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报批稿)》和《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2023.12修订版)建设要求,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加强村/组层级的乡村社区生活圈规划,按照15分钟可达的空间尺度,配置满足就近使用需求的服务要素。

序号

类别

项目

数量

备注

1

行政管理级综合服务

村委会

1

规划保留1处永福社区村委会

2

医疗卫生

社区卫生服务站

1

规划保留1处永福社区卫生服务站

3

文化体育

文化礼堂

1

规划新建1处永福社区文化礼堂

4

健身设施

2

规划保留2处永福社区健身设施

5

农村社区服务

便民超市

2

规划保留2永福社区便民超市

6

家宴中心

2

规划保留1处荷花池家宴中心

规划新建1处永福社区家宴中心

7

快递服务站

2

规划保留2永福社区快递服务站

8

社会福利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1

规划保留1处永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永福社区主要对外道路包括X104嘉盐公路(县道,红线宽度36米)、X601元艳线(县道,红线宽度8米);进一步完善村庄内部支路网系统,村庄道路宽度控制在4.5-7米;现状保留3处社会停车场,1处结合永福社区村委会配建,1处结合永福城乡一体化新社区配建,1处位于荷花池景区;规划保留2处公交车站,分别位于永福城乡一体化新社区和荷花池景区。

3. 航道规划

元通线(储龙桥港、肖家堰港)为Ⅶ级航道,控制15米航道保护范围。

4.给水工程设施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内给水管网接海盐县给水管网,自来水普及率达100%。生活用水由三地水厂提供,给水管网接入城乡一体供水管网系统。供水管道原则上沿道路的西侧和北侧敷设,最小覆土深度为0.7米,主要沿嘉盐公路、元艳线敷设,管径DN150-DN400之间。

5.排水工程设施规划

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村内污水经各级管网收集后,汇集至沿村庄主要道路元艳线敷设的污水主管,然后接入镇域污水管网处理,主管管径为D300。雨水就近排入附近自然水体,雨水管道的布置应根据规划区道路和建筑布置,依据地形标高,按照管线短、埋深小、尽量自流排出的原则进行统一设计,管径采用D300-D600。

6.电力工程设施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500kV洪王5835线、500kV洪店5836线、500kV明店5837线、220kV明聚43K1线明生43K2线、110kV海篁1358线杨树支线,近期新建220kV秦跃2P59线。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及《海盐县电力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等相关管理规定与要求进行管控。

规划结合新社区建设合理的配置变压器,满足用户用电负荷要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规范电力线路的敷设,禁止随意拉线现象,保护电力线路的安全。

7.通信工程设施规划

电信电缆直接从市政通讯电缆干线引入,电信普及率达100%。有线电视及广播由望海街道广电网接入,规划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100%,并积极推广数字高清电视。永福社区现状保留4座通信基站,规划新建2座通信基站。

8.燃气工程设施规划

规划新建高压管道西气东输线,规划保留一条中压燃气干管,为De250,压力均为0.4MPa,规划新建两条中压燃气干管,压力均为0.4MPa,为De250和De31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海盐县燃气专项规划》等相关管理规定与要求进行管控。

9.环卫工程设施规划

保留永福社区现状垃圾收集点,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模式,根据村庄人口集聚程度,设置垃圾分类宣传亭,布置分类垃圾收集点,供居民直接倾倒垃圾。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应与分类处理方式相适应,位置应便于分类投放和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机械化清运。

五、土地综合整治与修复

1.农用地整治

通过耕地功能恢复、土地垦造等方式进行农用地整治共13.74公顷。

(1)耕地功能恢复

对单元内的恢复属性地类进行整治,对其种植作物进行移栽或者清除,采用工程措施,进行场地平整,对优质耕作层进行表土剥离。至规划期末,恢复耕地功能8.96公顷。

(2)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

依托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绿化工程等。至规划期末,共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4.44公顷。

(3)垦造耕地

通过土地平整工程,并配套建设防洪排水系统、灌溉网管与田间道路,将土地垦造为耕地,提高耕地集中连片程度。至规划期末,垦造耕地0.34公顷。

2.建设用地整治

建设用地整治12.71公顷,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实现节约集约用地。

(1)建设用地复垦

规划建设用地复垦8.62公顷。具体工程内容包括农户搬迁、房屋拆除、土地平整、灌溉 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2)低效闲置建设用地盘活

规划建设用地盘活4.09公顷。主要进行农房改造、村内道路硬化等工程形成居住环境良好,基础设施更加齐全,公共服务配套更加完善、景观绿化更加宜居的美丽乡村。

3.生态修复规划

(1)林地生态修复

规划优化林地布局,加强林地建设管理,禁止除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等项目外的开发建设活动。同时,禁止占用林地垦造耕地,减少因日常活动及生产对生态造成的破坏,重点对乡村公路、重要水系周边沿线林地进行补植修复,提升林地生态功能。

(2)水系生态修复

通过疏浚河道、清理垃圾、水环境提升、生态护岸建设、坑塘水体生态化整治等方式提升水系生态效益。针对不同区位,打造多样化的堤岸,建设自然生态护岸。局部岸段种植水生植物,丰富河道景观,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六、历史文化保护

1.保护原则

(1)保护遗产本体与周边环境真实性、完整性、生活延续性;

(2)保护优先、修旧如旧和安全适用,实现保护和更新共赢;

(3)新旧结合,既保持传统风貌特征,又具可识别性。

2.保护内容

(1)保护对象:2处县级文保点,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增福桥、永福桥)。

(2)保护要求:保护范围内一切修缮和新的建设行为均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为了更好保护文物安全和历史环境,保障保护范围外围的环境不受新的建设影响,在建设控制地带内,需严格控制用地性质和建筑性质,控制建筑高度、体量、色彩及风格:保护历史上形成的绿化环境和重要的地形地貌等。

七、近期建设项目与实施保障

1. 近期建设项目

类型

名称

性质

(级别)

建设年限(仅近期项目填写)

规模(面积、长度等)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位置

备注

交通设施

X104嘉盐线拓宽工程(乐园路至南湖界)

县级

/

1.6km

/

永福社区

/

产业发展

永福社区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工程项目

村级

2022-2025

/

/

永福社区

/

蔬菜中转站建设

村级

2025-2027

0.3ha

/

永福社区

/

农村居民点

永福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项目

村级

2022-2027

6.13ha

/

永福社区

/

2.规划实施保障

(1)规划实施建议

a.组织保障

规划批准后,作为村庄建设发展的重要指引。强化村委会班子建设,强化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完善村规民约,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发挥全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县、街道各级党政领导重视程度,建立必要的联系沟通机制,定期来村检查指导工作,协助抓好规划实施。

b.资金保障

通过争取各类土地整治、耕地保护补偿、水利建设等上级资金,并积极争取银行信贷资金支持,优先保障落实本规划实施前期资金投入。

通过积极开拓“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节余指标市场交易,将节余的流量空间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节余指标调节到城镇等其它区域使用,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资金需求。

c.监管保障

按照严格规划空间、指标管控及工程建设要求,建立完善村庄规划实施项目的全程监管机制和制度确保规划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以实施结果为目标导向,创新完善规划实施评估机制,总结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及时调整完善编制和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促进村庄规划的顺利实施。

(2)规划动态维护

经依法批准的乡村地区详细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乡村地区详细规划的动态调整有规划修改和规划调整两种情形。根据规划的编制时序和建设需求,建立规划的动态更新维护机制。修改或调整后的详细规划按相关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a.规划修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规划修改:

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②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③因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④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⑤村庄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b.规划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规划调整:

在不突破详细规划约束性指标、各类空间控制线和分区管制等要求基础上,对片区详细规划调整的;对片区详细规划中纳入虚线控制的内容,在规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对空间位置进行调整的。


附图:村庄规划批前公示(永福社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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