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627Y/2025-79696 | 成文日期: | 2025-06-12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有效性: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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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HY20250157 石爱华、张峰 因保管不善,将 海盐国用(2014)第226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峰 2025年 6月 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