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2643/2025-79691 | 成文日期: | 2025-05-06 |
文件编号: | 于政〔2025〕117号 | 组配分类: | 机构人员信息 |
发布机构: |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关于明确于城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架构和人员职责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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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公室(中心、队、所)、各村(社区):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嘉委办发〔2021〕36号)、《关于加强全市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嘉委办发〔2022〕3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整合强化我镇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力量、结合“县乡一体、条抓块统”的要求,现将于城镇应急管理站工作架构及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工作架构 于城镇应急消防管理站(简称“应消站”),设有“四组”、“两队”,主要负责统筹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防台抗旱、防灾减灾、消防救援工作。陆平波担任应消站站长,负责全面工作,钱潇渊、李洗及韩雪华担任副站长,负责具体工作,组成人员。 站 长:陆平波 副 站 长:钱潇渊 李洗 韩雪华 工作人员:方亚杰 董嘉璧 蒋思媛 李晓慧 夏小京 张晨凤 俞辉 徐张爽 二、第三方服务人员 驻镇安全工程师:李长众 驻镇安全管家:万像新 三、各组分工及职责 (一)火灾防控组 负责人:韩雪华 工作人员:夏小京 俞辉 专职消防队员 主要职责: 1.制定全面的火灾防控预案,明确防控目标和措施,确保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 2.开展全领域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降低火灾发生可能,保障居民群众安全。 3.开展受委托执法和配合执法,参与事故调查。协助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经过,协助提供事故的相关资料信息。 4.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完善会商研判、预警响应、信息共享、督查检查等机制,建立规范的工作运行秩序。 5.建立健全乡镇防灭火责任落实机制,构建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6.组织社会扑救力量,加强民兵等力量及地方群众的防灭火技能训练和装备配备,发挥基层防火灭火作用。 7.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工作,使居民群众充分掌握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快速疏散自救等基本知识和能力。 (二)安全生产组 负责人:钱潇渊 工作人员:方亚杰 董嘉璧 驻镇安全工程师 驻镇安全管家 主要职责: 1.统筹协调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督促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 2.统筹协调推进全镇安全生产检查、综合治理、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3.组织和指导镇级各类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制定符合实际的演练计划,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负责工贸领域和安全生产领域问题的整改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负责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安全领域的创建宣传工作,组织和指导公众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 (三)防灾减灾组 负责人:钱潇渊 工作人员:董嘉璧 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督办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具体事项,负责救援救灾物资储备、调拨,组织实施各类灾害救助。 2.制定各类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相应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充分考虑各种可能,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 3.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关注各类灾害的分布、发生和发展趋势,评估灾害风险,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隐患。 4.及时发布灾情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地质等变化,提醒公众采取必要防范措施,为群众提供准确的信息服务。 5.协助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在灾害发生后,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企业,组织物资供应、灾后评估和修复重建等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生产和生活秩序。 6.负责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档案。将灾害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存档,为今后的灾害防范和应对提供参考和借鉴。 7.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通过宣传活动、培训课程和应急演练等形式,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教授应急救援技能,增强公众对灾害风险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四)综合协调组 负责人:陆平波 工作人员:徐张爽 张晨凤 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组织内部和外部信息的管理和传递,做好信息的审核、筛选和整合工作。 2.组织安排工作例会、行政性会议及其它专门会议,做好会议的记录、整理、存档工作。 3.负责办公室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协助负责办公、生活所需固定资产的采购与管理工作。 4.负责部门费用预算统计及经费划拨的流程申请。 5.负责部门各类工程的立项审批及后续的工程款跟进及内勤工作。 6.强化资金保障,拓宽长期资金筹措渠道,合理安排经费,优先保障重点事项。 7.负责牵头对聘请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工作和其他第三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8.负责部门其他综合事务,配合相关工作事项综合处理。 (五)应消执法队 负责人:陆平波 工作人员:蒋思媛 李晓慧 主要职责: 1.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并督促负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2.对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法规、政府规定或有可能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 3.对执法检查中查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如罚款、责令停工停业等。 4.对督查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5.对社会上的热点事件进行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确保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 7.配合加强宣传引导。畅通信息发布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法律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营造关心和支持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专职消防队 负责人:李洗 队员:全体专职消防队员 主要职责: 1.组织理论学习和体能、业务训练,加强队员的专业技能和身体素质,保持队伍的整体素质平稳提升。 2.严格队伍管理,不断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态度来规范队员的行为,做好队伍内务建设,保持队伍优良作风。 3.建立执勤备战制度,熟悉所在乡镇、农村的情况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 4.实施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及时掌握、报送最新的火情灾情信息,迅速出动实施救援,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受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的调度,参与其它地区的灭火救援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援任务。 6.协助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等社会公益活动等等,服务社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7.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工作机制 1.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由陆平波总负责统筹协调,其他副站长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防台抗旱、防灾减灾、消防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 2.应急消防管理站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融合,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督促整改。 3.应急消防管理站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防台抗旱、防灾减灾、消防救援作为应急管理“防抗救一体”全面推进。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