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0886/2025-79448 | 成文日期: | 2025-05-06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单位工作职责 |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海盐县民政局(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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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民政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担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负责行政区划、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组织地名文化的宣传、研究、传承工作。 (五)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六)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拟订全县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政策、殡葬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 (十)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主管慈善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3号1——2楼
岗位责任人:
黄英
联系电话:
0573-86110183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间: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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