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3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30000吨废旧小家电精细化智能分选拆解处置资源化利用项目 | 海盐县于城镇鹭鸶路1号 | 浙江嘉兴绿循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嘉兴绿循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1月6日,选址于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鹭鸶路1号,租用海盐盐于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1878.99平方米厂房,以废旧小家电(废塑料)为主要原料,经撕碎、锤破、筛料、除铁、空分、除不锈钢、除有色金属、初次盐水分离、脱水、粉碎、风选、二次盐水分离、摩擦清洗、三次清水分离、烘干、除硅胶、色选、材质分选等工艺,购置1条符合国际标准的集自动化破碎、分离、分选、除尘、清洗和干燥为一体的废旧小家电处置线(含预处理线、清洗线、材质分选生产线)、废水处理设施等国产设备,形成年分选处理30000吨废旧小家电的生产能力。废旧小家电经分选处理后得到约27000吨较为纯净的ABS、PS、PP、改性料等再生料原料。本项目仅对废旧小家电(废塑料)进行分选处理,不涉及废旧小家电的拆解以及废塑料的再生利用与处置。 | 锤破、筛选过程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密闭车间仅设置皮带机物料出口,其余密闭,锤破机的进料口、出料口与振动出料筛的上方设置集气罩,使车间内形成微负压,锤破、筛料粉尘经收集后引入一套脉冲布袋除尘装置,最终通过15m以上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风机风量约为10000m3/h,粉尘收集效率达到90%以上,治理效率在95%以上。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调节+絮凝沉淀+气浮”工艺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小部分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最终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入杭州湾;按照《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999]24号)中的要求设置排放口,并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污口(源)》(GB 15562.1-1995)中的要求设置检查井及标识牌。 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 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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