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嘉兴久威管道抛光有限公司年产5万支抛光不锈钢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13 14 : 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2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5万支抛光不锈钢管建设项目 | 海盐县通元镇525国道通元段368号工业厂房2幢B区-2 | 嘉兴久威管道抛光有限公司 |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久威管道抛光有限公司租用嘉兴宏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平方米厂房,主要采用以不锈钢管等为主要原材料,经抛光、打磨、定切、修端、检验等工艺,购置水抛机、内抛除焊道机、内抛机、外抛机、切管机、倒角修端机、打磨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万支抛光不锈钢管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在内抛和外抛设备的进出口设置集气罩,粉尘经过收集后至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 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