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实施于城镇八字村徐家埭室外雨污水管道建设工程的批复
于政〔2025〕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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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于城镇八字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实施于城镇八字村徐家埭室外雨污水管道建设工程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原则上同意你单位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于城镇八字村徐家埭室外雨污水管道建设工程。 二、工程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在徐家埭有机更新点新建雨水主管148米,雨水支管909米,新建砖砌雨水井47座,出水口2座,新建污水管815米,砖砌化粪池48座、成品隔油池48座等。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194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解决(省级共富项目)。 四、项目业主单位 海盐县于城镇八字股份经济合作社。 五、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形式。 六、项目建设周期 90日历天。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