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盐经济开发区2025-1号地块等4个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4-08 16 : 57
有效性:有效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提请公告海盐经济开发区2025-1号地块等4个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盐自然资规征〔2025〕6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同意就你局所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盐征补案〔2025〕4、11-01、11-02、11-03、13、15号)予以公告,请按要求尽快落实。
特此批复。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