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627Y/2025-79264 成文日期: 2025-04-08
文件编号: 组配分类: 城乡规划
发布机构: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有效性:

海盐县武原街道3304240112(城西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后公布


  • 发布时间:2025-04-08 15:47
  • 信息来源: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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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的主要目的在于便于公众通过网络查阅了解海盐县的城市规划。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尽量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并保障其准确性,但限于技术及更新的时间差等原因,最终的规划内容应以保存于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原始批文和图件为准。

由于控规编制的时间不同会引起不同控规单元间的界线不完全重合,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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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土地或建筑物的现有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也无需作出更正,直至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物进行重建为止。

如变更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或在土地内进行任何其他建设,则新的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必须符合规划。

本次公布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



海盐县武原街道3304240112(城西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后公布


《海盐县武原街道3304240112(城西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已于2025年3月28日获海盐县人民政府(盐政函〔2025〕41号)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8日


一、规划范围

海盐0573-HY-WH-12(城西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北至尚胥庙港,东至G525国道(东西大道),南至盐嘉塘,西以规划武原大道为界,单元面积2.4平方公里。

二、局部调整内容

(一)单元边界调整

① 根据“三区三线”成果,将开发边界内用地纳入控规,城西单元向北延至尚胥庙港。调整后,单元边界由1.96平方公里增至2.4平方公里。

(二)道路交通调整

① 落实海王公路平面设计方案。

② 结合城西花苑二期项目,调整帆影路,帆影路道路向西偏移,道路红线宽度由36米调整为24米。

③ 落实杭浦高速海盐联络线(一期)武原互通连接线设计及枣园路快速化设计方案。

④ 将0113地块社会停车场调整至0105地块内配建。

⑤ 增加一处交通场站用地,用地面积0.36公顷,配套公交首末站。

(三)河道水系调整

① 调整G525国道西、杭浦高速海盐联络线(一期)武原互通连接线两侧的河道水系。

(四)市政基础设施调整

① 落实城西二期武原街道聚富1648线迁改选址方案。

② 调整110kV跃盐1229线,调整后廊道沿武原大道西侧、尚胥庙塘南侧敷设。

③ 新增0126地块,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用地面积2.4公顷,配套供水加压泵站。

④ 新增0123地块,用地性质为消防用地,用地面积1.5公顷,配套消防站。

⑤ 取消0301地块,取消配套的气象观测站。

⑥ 按《海盐县5G通信基站专项规划修编(2024-2028)》,落实通信基站布点。

(五)用地调整

① 增加012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综合用地,用地面积1.0公顷,配套公共厕所。

② 增加0124、0125地块,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2.2公顷、3.1公顷。

③ 将0108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住宅用地调整为商住综合用地。

④ 增加0127地块,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用地面积为0.8公顷,配套加油站。

⑤ 将天池路西、沈家木桥港南0112、0113、0114地块合并为011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综合用地,用地面积为2.2公顷。

⑥ 将天池路东、沈家木桥港南0120地块的用地面积由4.6公顷调整为4.0公顷。

三、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a)

占建设用地比例

07

居住用地

37.59

23.32%

其中

07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37.59

-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5.52

9.63%

其中

0803

文化用地

0.41

-

0804

教育用地

12.43

-

080404

幼儿园用地

0.84

-

0806

医疗卫生用地

0.96

-

0807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0.88

-

09

商业服务业用地

2.86

1.77%

其中

0901/0902

商业商务综合用地

2.23

-

090105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63

-

07/09

商住综合用地

13.42

8.33%

09/10/1101

商业服务业/工矿用地/物流仓储用地

5.34

3.31%

12

交通运输用地

37.87

23.49%

其中

1207

城市道路用地

37.51

-

1208

交通场站用地

0.36

-

13

公用设施用地

3.95

2.45%

其中

1301

供水用地

2.41

-

1310

消防用地

1.54

-

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44.65

27.70%

其中

1401

公园绿地

44.65

-

-

建设用地

161.2

100.00%

15

特殊用地

6.7

-

其中

1501

军事设施用地

1.52

-

1505

监教场所用地

5.18

-

17

水域

20.10

-

01/02/03

耕地/园地/林地

18.61


16

留白用地

33.92

-

总计

240.53

-


四、土地使用规划图

1744098305794.png


信息来源: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