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1412/2025-79293 成文日期: 2025-04-08
文件编号: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海盐县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4-08 16:41
  •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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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25年海盐县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实施方案》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41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海盐县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停车资源错时共享,缓解区域性停车供需矛盾,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市级民生实事项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应开尽开、便民利民”为原则, 最大限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2025年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车位1300个以上,着力提升停车资源集约利用效率。

二、主要内容

(一)开放范围。凡具备停车条件的全各级机关、事业单

位、国资企业等(含各级下属单位)办公场所,均列入开放范围。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学校、医院、军事管理区、存放危险物资场地、租用办公场所和经营性停车场等除外。鼓励金融、保险及民营企业等单位对外开放错时共享车位。

开放对象。在确保安全和满足本单位停车需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将夜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等空闲时间的车位免费向社会共享,原则上开放车位数不少于本单位总车位数的60%。停放车型为7座及以下小型普通客车。

(三)开放时间。工作日开放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半小时后至次日上午上班一小时前,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为全天开放。各开放单位可结合实际灵活微调开放时间。

(四)开放模式。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停车场规模、区位及安防力量配备等实际情况和周边停车需求,自行确定开放模式。不对特定对象进行开放,不实行“一车一位”绑定,有空余共享车位的随到随停。

模式一:精简开放。共享时间段内,停车场道闸呈敞开式,社会车辆自行进出。

模式二:物理分区。科学划分共享停车区域,将共享区域和非共享区域通过设置锥形桶、指示牌等措施实现物理分区隔离,并加强安保力量,人工登记进出,确保场地安全。

模式三:接入系统。有门岗值班的单位,在遇市民需进场停车时,由门岗询问登记后将市民车牌录入本单位道闸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降低安全管理压力和成本,实现一次录入,无感免费进出。

模式四:开放道闸。安装智慧道闸的单位,利用道闸“潮汐车道”功能,在错时共享时段内,在道闸系统中设置放行车辆数(共享开放车位数),停放数量未达到设置数量时道闸自动开启,到达停放数量后道闸不再开启。

对外公示。在本单位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错时共享停车单位标牌并公示共享时间。有条件的单位,可对共享车位喷涂地面标线标识。

 

(泊位标线标识参考样式)

 

(标牌参考样式)

注:错时共享时间段及公告公示方式,由开放单位自行确定并在

醒目位置明示。

(六)日常管理。各开放单位负责错时共享停车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统筹管理人员和视频监控等方式,切实加强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应急事件处置,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持续完善错时共享停车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本单位安保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固化形成长效运转机制。

(七)停放须知。错时停放车辆应保证无安全隐患,不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遵守开放单位内部停车管理规定,配合安保人员进行登记,规范有序停放车辆,不妨碍正常工作秩序,未经允许不擅自进入办公区域内部。无正当理由违反车辆停放管理要求,经沟通提醒无效的,开放单位可取消在本单位停车资格。

(八)免责声明。开放单位停车场实行免费开放,属公益性停车场地,不负责财物保管,不承担人身安全、停放车辆被盗或损毁等法律责任。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5年1月至3月)。制定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实施方案,排定推进计划,开展动员部署。各开放单位在3月底前将本单位车位总数及拟开放车位数、开放时间段等信息反馈至综合执法局。

(二)组织落实阶段(2025年3月至7月)实施方案印发后,全县各开放单位应立即开展车位错时共享工作,并及时将实施情况报至综合执法局。对部分住宅小区、商业街区、景区公园周边等停车需求较大的区域,进一步加强组织落实,优化措施,确保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8月至10月)。全面总结评估实施效果,持续优化完善相关措施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开放单位常态化落实车位错时共享工作,有效缓解群众停车问题。

四、保障措施

各机关事业单位、国资企业等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安全有序推进各项措施。要及时公布开放单位清单及点位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及反馈通道;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反馈检查结果和推进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探索错时共享停车与机关、基层党建等工作深度融合路径,固化形成长效运转机制。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