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1412/2025-79294 成文日期: 2025-04-08
文件编号: 盐政函〔2025〕48号 组配分类: 拆迁征地和征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于城镇2024-28号地块等2个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告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5-04-0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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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提请公告于城镇2024-28号地块等2个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盐自然资规征〔2025〕7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同意就你局所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盐征补案〔2024〕109、110号)予以公告,请按要求尽快落实。

特此批复。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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