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通元镇年加工10万吨大米技改项目规划落实方案的批复

盐政函〔2025〕42号

  • 发布时间: 2025-04-08 17: 06
  •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 浏览次数:
  • 打印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通元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请求批准<通元镇年加工10万吨大米技改项目规划落实方案>的请示》(盐自然资规发〔2025〕37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们上报的《通元镇年加工10万吨大米技改项目规划落实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批复。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