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丰义农文旅配套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4-30 11 : 01
有效性:有效
海盐县通元镇丰义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实施丰义农文旅配套设施项目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义农文旅配套设施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海盐县通元镇丰义村。主要对景区业态、配套设施进行完善。
三、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0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四、项目实施单位
海盐县通元镇丰义股份经济合作社。
五、项目建设周期
30日历天。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他事项请按照规定程序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特此批复。
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