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221M/2025-77388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海盐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盐水保备〔202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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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及《浙江省水利厅贯彻<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浙水保〔2018〕5 号)精神,下列单位已提交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2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材料符合格式要求并予以报备,现予以公告。
海盐县水利局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