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学生新兵(含直招士官)视力矫正手术一次性补助办法》的通知
西街〔2025〕28号
FHYD99B-2025-0003
|
||
|
||
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结合本街道实际,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制定大学生新兵视力矫正手术一次性补助办法如下: 一、补助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大学生新兵(含直招士官)应征地为西塘桥街道的; (二)大学生新兵(含直招士官)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高校新生)和毕业生,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学信网注册认可大学学历、非全日制大学在校生(新生)除外); (三)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含直招士官)到部队参军的大学生不属于补助对象。 (四)视力矫正手术术后半年以上,本人自愿报名参军,经海盐县征兵办公室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果均为合格,2025年1月1日起被批准入伍的; (五)入伍后思想稳定,安心服役,经部队新兵入伍训练后授衔的; (六)主动向街道人民武装部提供视力矫正手术病历及发票原件并填写有关申报信息的。 二、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 (一)全日制大学本科在校生(高校新生)和毕业生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元; (二)全日制大学专科在校生(高校新生)和毕业生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 (三)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学信网注册认可大学学历)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 (四)补助对象符合《海盐县大学生近视矫正手术补贴办法》(盐政发〔2024〕36号)补助对象的情形下,需先依据该文件向海盐县人民政府申请补贴,再向街道人民武装部申请补贴; (五)补助对象获得的补贴金额与《海盐县大学生近视矫正手术补贴办法》(盐政发〔2024〕36号)获取的补贴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视力矫正手术费用; (六)一次性视力矫正手术补助于新兵入伍授衔后统一发放。 三、经费由街道财政统一保障,由街道人武部核实后发放至新兵家庭。 四、被所在部队退兵并被取消补贴资格的大学生,已补贴的由街道人武部负责收回并上缴街道。 五、此补助办法自2025年5月29日起施行,原《大学生新兵视力矫正一次性补助办法》(西街〔2019〕104号)同时废止。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街道人民武装部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海盐县人民政府西塘桥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