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15XR/2025-77588 成文日期: 2025-04-17
文件编号: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有效性:

关于审计海盐县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4-17 09:41
  • 信息来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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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海盐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海盐县县级部门2024年预算执行相关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海盐县县级预算部门2024年预算编制、执行的有关情况,重点关注部门预算管理、政府过“紧日子”、政府采购、委托业务费等方面。有关重大事项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受上述范围限制,可作延伸或追溯。

二、审计时间:2025年4月9日起。

三、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期间,如需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单位问题的,可与县审计局联系,举报电话:0573-86120370;如有审计人员违反纪律问题的,可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举报电话:0573-86190913。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信息来源: 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