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31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机械镀锌5000吨金属工件、环保涂覆5000吨金属工件以及年加工20000吨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 | 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棕榈路800号1幢(浙江赛航机械有限公司厂区内) | 嘉兴康柏特表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康柏特表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棕榈路800号1幢(浙江赛航机械有限公司厂区内),本次项目主要以环保型涂覆液、碱性除油液、锌粉、无铬钝化液、淬火油、金属配件来料等为原材料,经抛丸除锈、喷砂、碱性除油、清洗、机械镀锌、水抛光、烘干、抛光打磨、涂覆、固化、无铬钝化、热处理、发黑等技术或工艺,购置机械镀锌设备、碱性除油槽、抛丸机、喷砂机、表面涂装线、热处理线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机械镀锌5000吨金属工件、环保涂覆5000吨金属工件以及年加工20000吨汽车零部件生产能力。 | 本项目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30%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70%回用深度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现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抛丸粉尘经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接入新增的15m排气筒排放(DA005);涂覆有机废气分别经过各个生产线对应的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DA006);其中涂覆中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热循环,无法和有机废气分离,燃烧废气合并有机废气一起进入处理措施后DA006排气筒排放;热处理油雾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至一套高压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至15m排气筒排放(DA007);油淬热处理燃烧废气经过2根17m排气筒排放(DA008、DA009)。 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