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盐政办发〔2016〕88号文件的通知

盐政办发〔2025〕5号
FHYD01-2025-0001

  • 发布时间: 2025- 03- 20
  •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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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经县十六届政府第六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税收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16〕88号)。

特此通知。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废止盐政办发〔2016〕88号文件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