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344N/2025-77424 | 成文日期: | 2025-03-18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规划总结 | |
发布机构: |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 有效性: |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
||
2024年,海盐县交通运输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嘉兴市交通运输局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动融入三个“一号工程”,坚持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通过建机制、促规范、提质效、优服务、树品牌,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服务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持续优化交通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扎实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宣传,暖心执法合规指导。积极开展《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文件法规学习。暖心执法,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探索实施公益减罚,提升社会治理公众参与度,实现“执法+服务”有机结合。加强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分领域实施涉企行政合规指引,方便企业在开办时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2.加强政务服务窗口人员培训,主动作为靠前服务。适时调整窗口人员设置,以老带新开展“一专多能”业务培训,最大限度提升业务受理能力,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把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在企业申办放射性物品运输经营许可上,主动入企调研,帮助企业解决碰到的难题。积极探索水上服务区提升,谋划在元通水上服务区设置政务服务延伸点“微窗口”,引进生活超市、船舶交易机构,打造“盐之港船员之家品牌”,探索服务区船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工作和杭嘉湖船舶检验互认工作。动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建立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3.持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共享业务系统数据,实现申请人不用提交身份证、行驶证、车辆等级评定、车辆位置定位安装证明等材料,同时开展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审、网上转籍、换证等业务,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推动电子证照延伸扩面,大力宣传道路运输证照电子化,切实提高电子证照的社会知晓度,各项数字化服务大大方便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深化网约车车辆许可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引导申请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线上申请办理网约车车辆相关许可事项。 (二)持续提升交通运输依法治理能力 1.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改革。“四基四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执法视觉形象等得到有效提升,行业行政执法力度显著增强。开展“枫桥式执法站队”创建活动。加强公路治超、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生产领域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配合综合执法局开展渣土运输车集中专项整治。 2.推进行政执法数字化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集成应用,抓好事中事后监管,运用信用规则开展“双随机”检查。 3.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根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动工作部署,全面梳理部门行政执法事项,认真提出事项下放建议。 (三)持续开展信用交通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2024年运输企业信用交通评价工作,营造行业诚信氛围,强化信用结果应用,完成年度信用评价录入审核工作。 2加强联合检查,对上年度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开展专项联合检查,入企开展隐患排查,指导企业逐步提升管理水平,提高企业信用等级。 3.加强督促引导,组织在建交通建设工程参建单位有序参加信用评价,参加市级部门组织的新信用评价管理细则学习宣贯。通过日常、专项等信用评价检查,实现对参评项目全覆盖,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安全、合同履约等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持续开展系统及行业普法宣传工作 1.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提升法治运用能力。全面实施交通运输“八五”普法规划,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示范引领,制订2024年班子会前集中学法计划,同时抓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从理论上切实增强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的理解把握,在实践中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不断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2.一线人员培训轮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持系统全员培训轮训,结合普法工作计划和法治海盐建设要求,重点开展执法队一线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每月组织法律知识试题测试,积极参加省、市执法能力培训考试,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案卷评议等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依托单位骨干、法律顾问组成培训师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法律专项学习。通过培训学习,有效提高一线办案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3.行业普法扎实推进,提升知法守法意识。加强行业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律法规进企业、码头和场站,开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解读,做好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信用交通宣传月主题宣贯;在海盐交通微信号推送“以案释法”2期,引导全行业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扩大了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影响力。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交通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水平有很大提升空间。队伍专业人才不足,特别是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队员不多,交通运输执法种类多,涉及面广,执法人员缺乏多门类执法经验,执法队伍老龄化突出,执法人员对执法规范和办案熟练掌握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执法科技化、信息化运用较少 统一的数智执法管理平台有待进一步完善,除上级开发的“浙运安”及“网约车监管平台”等应用外,对互联网信息化技术与手段应用不够,违法案件当事人线上执法自助办理运用案例,适用场景不足。 (三)非现场监管设备投入有待加大 现有非现场执法抓拍设备硬件设施不够完备。部分抓拍设备像素较低,故障率高,影响了数字执法效能。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突出党建引领、厚植法治根基,夯实法治思想理论基础 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之一,分专题制作学习材料,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员干部开展学习交流,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政治能力和法治意识,纵深推进交通法治建设工作,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党委会会前学法制度,特别针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时刻紧跟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强化对《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的学习,以改革创新精神促进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优化,进一步引导、规范参与海盐交通建设工作企业公开、公平竞争。 (二)突出交通强县、紧盯项目进展,全力推进综合立体交通建设 建设通苏嘉甬高铁、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海盐快速路等,增强与嘉兴、苏州、上海等北部城市联系;加快S207疏港公路征迁工作。高度重视群众对交通的期盼和体验感,其中永泰路互通、盐于公路二期等正式开工;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快速推进。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海盐段建设已完成,吕冢桥、黄桥建成通车;澉浦作业区、经开作业区顺利推进。精心做好“十四五”与“十五五”两个五年规划的衔接,完成《“十五五”时期海盐县海洋经济与交通融合发展》课题研究,部分“十五五”新建及前期项目已经完成调研及方案初步对接。 (三)注重系统推进、全面规范流程,有力提升法治部门建设成效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减、变更等实际,集体研究决定相关事项,2024年未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开展信用交通建设,抓好事中事后监管,运用信用规则开展“双随机”检查。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确保了全年交通运输形势和工程质量安全稳定,营造公开、公正、透明、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践行民主理念、推进民生实事,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切实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积极主动汇报工作,认真列席会议活动,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部门预算执行,组织年度预算执行专项检查,按时完成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2023年度决算公开和预算绩效评价,定期公布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三年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固定资产专项整治,加强财经纪律宣贯,确保预算经费规范使用。畅通来信来访渠道,关注群众呼声和舆情热点,认真排查梳理群众意见,着力化解基层矛盾。落实专人负责“浙里访”系统,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2025年度主要安排 2025年,海盐县交通运输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紧紧围绕“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快交通运输领域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为加快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加快交通智治进程。推进交通运输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完善行业数据信息归集和分析研判,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数据场景应用研究,不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深化交通运输增值化改革。深入研究切合海盐交通实际的政务服务增值化项目,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措施,扩大宣传,推进电子证照绑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效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着力打造一流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着眼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创新学习形式、完善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效果,努力树立良好的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形象。 四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八五”普法规划后期工作落实,制订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积极引导全行业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为交通运输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