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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213T/2025-77328 | 成文日期: | 2025-03-17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
发布机构: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有效性: |
浙江埃菲东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性能粘合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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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浙江埃菲东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性能粘合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埃菲东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性能粘合剂技改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高性能粘合剂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浙江埃菲东多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东港路28号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采用固态MDI、各类聚醚、硅烷、增塑剂DID、增强炭黑等原辅材料,经加料、搅拌、包装、捏合、螺杆挤出等技术或工艺,引进卧式真空混合自动线、行星搅拌机等设备,购置1000反应釜、5000反应釜、自动灌装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0吨高性能粘合剂的生产能力。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主要工作内容: 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将对评价范围内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掌握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设计方案的分析以及同类型项目的类比调查等手段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弄清建设项目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排放量和排放规律,同时预测其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提出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措施等,以减轻项目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并反馈给建设单位,为企业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企业厂界周边主要为企业、农户、河流、道路和空地,无大面积的自然植被群落及珍稀动植物资源。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企业周围及附近敏感点的生活环境。 (1)环境空气主要保护目标边2.5km范围内服务区等敏感点。 (2)水环境主要保护目标 地表水保护目标为项目周边盐平塘、白洋河、白洋河支流等内河水体;地下水保护目标为厂区周围的地下水。 (3)声环境保护目标 厂界周围200m范围的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风险环境环保目标 建设区域周围5km范围内的风险敏感目标。 企业周边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情况见表2.5-1和图2.5-1。 表2.5-1 企业周边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情况
四、企业污染防治及环境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东侧储罐区采用地埋储罐,储罐设安全阀,储罐进出料时采用平衡管与槽车或中间罐连线,同时采用氮封工艺,呼吸废气产生量较小。因此本项目的生产过程和原料储罐区的小呼吸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排气筒15m高空排放,设计处理风量为5000m3/h。投料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后2#排气筒15m高空排放,布袋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粉尘收集效率不低于80%,布袋除尘效率在99%以上,设计处理风量为5000m3/h。设备清洗乙醇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 根据大气预测及评价结果,各不利气象条件下,项目实施后,厂界浓度和敏感点浓度都能达相应标准限值。本项目运营后,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周围环境敏感点和区域大气环境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2)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有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和蒸汽冷凝水产生。蒸汽冷凝水作为清下水排放。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一体化废水处理系统。废水经厂区内一体化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够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后期清洁雨水才排放附近水体,因此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在实施隔声、降噪,生产设备合理布置等措施后,厂界声环境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在此基础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建立全厂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场地制度。各类废物收集后暂存在暂存场地内,不得露天放置,放置场所做好地面的硬化防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建设。污泥贮存设施和场所应当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浙江埃菲东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性能粘合剂技改项目符合国家政策、符合海盐县经济发展的需求、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在妥善经营管理后可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选址符合海盐县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在未来的生产运营中会产生废气、生活污水及噪声,工程在投入运营后,将采取有效的清洁生产技术和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努力减少由于本工程营运造成的环境污染。本项目基本符合国家“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经本报告评价分析,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有关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海盐县环境保护局或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具体格式详见附件,表格内容均需填写完整)。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体现相关合理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19年05月05日~2019年05月17日。 七、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埃菲东多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3816672069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15990311766 九、项目审批单位和联系方式 当地环保机构: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单位所在地:海盐县长潭路83号 联系电话:0573-86121619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埃菲东多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