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213T/2025-77347 成文日期: 2025-03-17
文件编号: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有效性:

嘉兴乐威欧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亿件精密塑料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3-17 14:34
  • 信息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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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2亿件精密塑料配件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征土地200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5729.80平方米,采用硒钢片、漆包线、ABS、环氧树脂、UV涂料、水性漆、油性漆等原辅材料,经机加工、放电、加热挤出、去浇口、清洗、喷漆(配套)、烘干、UV固化、真空镀膜、镭雕、移印、冲压等技术或工艺,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准力平面磨床、数控机床、全自动装配机(热熔)、干冰清洗、2K-3K自动配漆设备、真空镀膜机、自动喷涂线等设备,购置快捷铣床、沙迪克放电加工机、自动焊锡设备、低压注塑机、镭雕机、移印机、超声波清洗机、立式烤箱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2亿件精密塑料配件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强度高、精度高等特点。实现销售收入30000万元,工业增加值5545万元,利税3493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海盐县西塘桥街道东至泾海泾、南至中港路、西至规划建设用地、北至场前路,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保护对象,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范围(厂界外2.5km)内的居民等环境敏感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

序号

保护目标

方位

与厂界最近距离(m)

1

新海社区

W

约400

2

新城社区

SW

约600

3

西塘社区

NW

约210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以及食堂油烟废气。采取收集治理措施后,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擦拭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喷漆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移印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从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来看,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较小,最大落地浓度小于相应的环境标准限值,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2、废水:本项目外排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废水经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由于本项目废水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向周围水体排放,因此对周围水体水质基本无影响。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自动喷涂线、台式摇臂钻床、空压机以及风机等设备。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次品、边角料、废切削液、废电火花液、废机油、废油墨、废油漆(渣)、废包装、废抹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泥、生活垃圾。落实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均可得到有效处理或妥善处置,做到资源化、无害化,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潜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危废暂存场所受雨水冲刷后泄漏,喷漆车间和危化品仓库油漆泄漏及火灾事故,废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事故性排放等事故。通过建设事故应急池、雨水截断装置、消防系统、防护用具、堵漏材料等应急设施与器材,可将项目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UV光解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擦拭、调配、喷漆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活性炭处理,浓缩废气与烘干废气一同通入RCO焚烧炉,RCO焚烧后与擦拭、调配、喷漆废气一同通过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各移印机及丝印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2、废水: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间接冷却水直接回用于注塑冷却工段;其他废水经调节、沉淀、分解破粘、净水絮凝、渣水分离后回用于喷漆水帘柜及废气处理水喷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

3、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四周设置防震沟;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废次品、边角料、其他废包装袋外卖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电火花液、废机油、废油墨、废油漆(渣)、废包装桶、片碱废包装袋、废抹布、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以做到资源化、无害化。

5、环境风险:厂区建设事故应急池、雨水截断装置,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及干沙等堵漏物资;加强对“三废”收集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程度可降至最低。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海盐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海盐县环境功能区划,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能够达到清洁生产要求,各类污染物经相应防治措施治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符合国家以及浙江省的相关要求,对当地环境影响不大,具有较好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通过本环评的分析认为,本项目在该址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为本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等敏感点。请各单位和个人就项目相关环保问题提出建议看法。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此次公示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6月1日止,公众提出建议看法的时间不迟于2020年6月1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致电、致信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九、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嘉兴乐威欧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西塘桥街道东至泾海泾、南至中港路、西至规划建设用地、北至场前路

联系人:钱忠锋                联系电话:13818598878

十、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玖玖国际财富中心B287室

联系人:王捷                电子邮箱:345793403@qq.com

联系电话:15167399442       传真:0573-86829910

十一、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联系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13室(海盐县武原街道盐北路30号)

联系方式:0573-86121619

嘉兴乐威欧文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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