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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213T/2025-77349 | 成文日期: | 2025-03-17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
发布机构: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有效性: |
浙江浩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浸涂20000吨风电五金配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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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浸涂20000吨风电五金配件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厂区内生产车间二层闲置区域,建设年浸涂20000吨风电五金配件技改项目。项目主要采用油性底漆、油性面漆、久美特、锌美特、特氟龙、环保达克罗等为原材料,购置抛丸机、两浸两喷生产线、全自动浸漆生产线、ABB机器人等国产设备,采用抛丸、打磨、上件、浸涂、离心、烘干、冷却、喷涂、烘干、脱漆、检验、包装等技术或工艺。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浸涂、喷涂20000吨风电五金配件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湾大道1283号(原厂区内),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保护对象,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范围(厂界外2.5km)内的居民等环境敏感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抛丸、打磨粉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浸涂、喷涂、烘干废气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抛丸、打磨过程排放的粉尘,浸涂、喷涂、烘干过程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中的排放限值;甲醇排放可以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空气中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天然气燃料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从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来看,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较小,最大落地浓度小于相应的环境标准限值,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2、废水:本项目外排的废水主要为喷漆房水帘废水,浸涂缸、浸涂工件料筐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接入厂区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食堂废水仅隔油池预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由于本项目废水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向周围水体排放,因此对周围水体水质基本无影响。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抛丸机、两浸两喷生产线、全自动浸漆生产线、配套风机、泵等设备。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槽脚、废油漆(渣)、废清洗液、收集粉尘、废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其他废包装、废抹布(手套)及职工生活垃圾。落实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均可得到有效处理或妥善处置,做到资源化、无害化,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地下水: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发生废水泄漏事故后,随着泄漏时间的增加,其地下水影响范围逐渐增大。因此,本项目泄漏废水一旦泄漏进入地下水,会对地下水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地下水流动较缓,自净能力较差,一旦遭受污染,将具有长期性。企业应重视废水泄漏风险,平时加强对废水处理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槽体、管线采用防腐材料建造,下方地面采用防渗材料铺设;一旦发生废水泄漏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泄漏源,并及时将泄漏废水转移至事故应急池内,杜绝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6、土壤:根据预测结果,企业生产50年后的土壤环境质量仍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潜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各类危险物质泄漏,废气、废水治理设施事故性排放等事故。通过建设事故应急池、雨水截断装置、消防系统、防护用具、堵漏材料等应急设施与器材,可将项目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抛丸粉尘、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浸涂、喷涂工段工作时均保持密闭,内部配套设排风机,使室内保持微负压,产生的废气经风机引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废气经治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烘道采用天然气加热,配备热风循环系统,内设排风机,烘干废气经风机引入RCO催化燃烧装置,废气经治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食堂内设置油烟净化装置,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各类废气经处理后均能够达到相应标准后排放。 2、废水: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引入厂区现有废水处理设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中,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最终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 3、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四周设置防震沟;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职工文明操作。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边角料、收集粉尘、其他废包装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由供应商回收再生利用;槽脚、废油漆(渣)、废清洗液、废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均属于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中,水性涂料废油漆(渣)、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待鉴别,根据鉴别结果确定处置方式,未鉴别前按照危废管理。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以做到资源化、无害化。 5、地下水、土壤:根据厂区平面布置,划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进行管理。 6、环境风险:厂区设置事故应急池、雨水截断装置,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及干沙、煤渣等堵漏物资;加强对“三废”收集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程度可降至最低。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浩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浸涂20000吨风电五金配件技改项目位于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湾大道1283号(原厂区内),符合海盐县域总体规划、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分区规划、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分区规划环评以及海盐县环境功能区划,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能够达到清洁生产要求,各类污染物经相应防治措施治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符合国家以及浙江省的相关要求,对当地环境影响不大,具有较好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 通过本环评的分析认为,本项目在该址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为本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等敏感点。请各单位和个人就项目相关环保问题提出建议看法。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此次公示时间自2020年7月28日起至2020年8月11日止,公众提出建议看法的时间不迟于2020年8月11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致电、致信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九、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浩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湾大道1283号 联系人:徐学东 联系电话:18906836969 十、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329号 联系人:陆芳华 电子邮箱:ljxzyplfh@163.com 联系电话:13732583096 传真:0573-86829910 十一、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联系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13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联系方式:0573-86121619
浙江浩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