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213T/2025-77349 成文日期: 2025-03-17
文件编号: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有效性:

浙江浩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浸涂20000吨风电五金配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3-17 14:34
  • 信息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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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浸涂20000吨风电五金配件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厂区内生产车间二层闲置区域,建设年浸涂20000吨风电五金配件技改项目。项目主要采用油性底漆、油性面漆、久美特、锌美特、特氟龙、环保达克罗等为原材料,购置抛丸机、两浸两喷生产线、全自动浸漆生产线、ABB机器人等国产设备,采用抛丸、打磨、上件、浸涂、离心、烘干、冷却、喷涂、烘干、脱漆、检验、包装等技术或工艺。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浸涂、喷涂20000吨风电五金配件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湾大道1283号(原厂区内),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保护对象,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范围(厂界外2.5km)内的居民等环境敏感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环境空气

308082.49

3386475.46

滨海社区居民

1940户,约6802

二类

W

1500

环境空气

309471.59

3385305.49

新海社区居民

1208户,约4228

二类

SW

1700

309272.79

3385179.63

新城社区居民

1565户,5483

二类

SW

2100

307877.86

3389147.82

大宁村

居民

864户,约2820

二类

NW

2100

308616.62

3386276.34

滨海中学师生

2000

二类

SW

1200

地表水环境

盐平塘支流

小河

Ⅲ类

E

10

盐平塘

大河

N

1900

地下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附近地下水

Ⅲ类

/

声环境

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

土壤环境

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农田、居民等土壤环境敏感点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抛丸、打磨粉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浸涂、喷涂、烘干废气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抛丸、打磨过程排放的粉尘,浸涂、喷涂、烘干过程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中的排放限值;甲醇排放可以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空气中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天然气燃料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从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来看,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较小,最大落地浓度小于相应的环境标准限值,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2、废水:本项目外排的废水主要为喷漆房水帘废水,浸涂缸、浸涂工件料筐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接入厂区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食堂废水仅隔油池预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由于本项目废水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向周围水体排放,因此对周围水体水质基本无影响。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抛丸机、两浸两喷生产线、全自动浸漆生产线、配套风机、泵等设备。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槽脚、废油漆(渣)、废清洗液、收集粉尘、废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其他废包装、废抹布(手套)及职工生活垃圾。落实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均可得到有效处理或妥善处置,做到资源化、无害化,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地下水: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发生废水泄漏事故后,随着泄漏时间的增加,其地下水影响范围逐渐增大。因此,本项目泄漏废水一旦泄漏进入地下水,会对地下水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地下水流动较缓,自净能力较差,一旦遭受污染,将具有长期性。企业应重视废水泄漏风险,平时加强对废水处理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槽体、管线采用防腐材料建造,下方地面采用防渗材料铺设;一旦发生废水泄漏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泄漏源,并及时将泄漏废水转移至事故应急池内,杜绝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6、土壤:根据预测结果,企业生产50年后的土壤环境质量仍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潜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各类危险物质泄漏,废气、废水治理设施事故性排放等事故。通过建设事故应急池、雨水截断装置、消防系统、防护用具、堵漏材料等应急设施与器材,可将项目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抛丸粉尘、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浸涂、喷涂工段工作时均保持密闭,内部配套设排风机,使室内保持微负压,产生的废气经风机引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废气经治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烘道采用天然气加热,配备热风循环系统,内设排风机,烘干废气经风机引入RCO催化燃烧装置,废气经治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食堂内设置油烟净化装置,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各类废气经处理后均能够达到相应标准后排放。

2、废水: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引入厂区现有废水处理设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中,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最终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

3、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四周设置防震沟;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职工文明操作。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边角料、收集粉尘、其他废包装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由供应商回收再生利用;槽脚、废油漆(渣)、废清洗液、废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均属于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中,水性涂料废油漆(渣)、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待鉴别,根据鉴别结果确定处置方式,未鉴别前按照危废管理。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以做到资源化、无害化。

5、地下水、土壤:根据厂区平面布置,划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进行管理。

6、环境风险:厂区设置事故应急池、雨水截断装置,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及干沙、煤渣等堵漏物资;加强对“三废”收集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程度可降至最低。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浩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浸涂20000吨风电五金配件技改项目位于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湾大道1283号(原厂区内),符合海盐县域总体规划、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分区规划、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分区规划环评以及海盐县环境功能区划,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能够达到清洁生产要求,各类污染物经相应防治措施治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符合国家以及浙江省的相关要求,对当地环境影响不大,具有较好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

通过本环评的分析认为,本项目在该址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为本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等敏感点。请各单位和个人就项目相关环保问题提出建议看法。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此次公示时间自2020728日起至2020811日止,公众提出建议看法的时间不迟于2020811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致电、致信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九、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浩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湾大道1283

联系人:徐学东                联系电话:18906836969

十、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329

联系人:陆芳华                电子邮箱:ljxzyplfh@163.com

联系电话:13732583096       传真:0573-86829910

十一、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联系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413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联系方式:0573-86121619

 

 

浙江浩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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