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213T/2025-77402 成文日期: 2025-03-18
文件编号: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有效性:

浙江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背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3-17 14:34
  • 信息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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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背板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浙江和美集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号车间内二层北侧厂房约7000平方米,项目主要采用PET薄板、氟涂料、稀释剂等原辅材料,经基板供卷、涂布、干燥、收卷、熟化、检验、电晕、裁边等技术或工艺,购置组件背板智能化全自动生产机、分切机、裁片机、RTO、电晕机、层压机、烘箱、拉力机等其他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背板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柔韧度、粘接力强等特点,项目预计实现销售收入30000万元,利润1466万元,税收979万元。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位于海盐县百步镇仙坛庙路800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取收集治理措施后,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可以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2、表6中的限值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以达到《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的限值要求。从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来看,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较小,最大落地浓度小于相应的环境标准限值,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2、废水:本项目外排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废水经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由于本项目废水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向周围水体排放,因此对周围水体水质基本无影响。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组件背板智能化全自动生产线、分切机、风机以及空压机等设备。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次品、滤渣、废刷子、废机油、废抹布、废涂料、废包装以及生活垃圾。落实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均可得到有效处理或妥善处置,做到资源化、无害化,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潜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危废暂存场所受雨水冲刷后泄漏,生产车间乙酸乙酯、二甲苯、天然气泄漏及火灾事故,废气治理设施事故性排放等事故。通过建设事故应急池、雨水截断装置、消防系统、防护用具、堵漏材料等应急设施与器材,可将项目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危废暂存场所密闭,稀释剂包装桶存放区上方设置集气罩;调配室、两条组件背板智能化全自动生产线密闭,调配室、涂布室均单独密闭且配备集气罩收集废气,工作时保持密闭,室内保持微负压,每段烘道单独配套废气收集系统,通过管道与设备直连的方式收集废气,烘道内部保持负压;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末端分体旋翼式蓄热氧化RTO设备治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可以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2、表6中的限值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以达到《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的限值要求。

2、废水: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

3、噪声:车间隔声,设备减振,风机消声。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废次品、边角料、一般废包装外卖综合利用,滤渣、废刷子、废机油、废涂料、机油废包装桶、危险废包装、废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以做到资源化、无害化。

5、环境风险:厂区建设事故应急池、雨水截断装置,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及干沙等堵漏物资;加强对“三废”收集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程度可降至最低。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及规划环评,符合《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的相关要求,营运期配备了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三废”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落实环保“三同时”。通过本环评的分析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为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请各单位和个人就项目相关环保问题提出建议看法。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此次公示时间自20221220日起至202313日止,公众提出建议看法的时间不迟于202313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致电、致信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九、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百步镇仙坛庙路800

联系人:周智玮                联系电话:18257389876

十、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善贤路444696

联系人:王捷                电子邮箱:345793403@qq.com

联系电话:15167399442            传真:0573-86829910

十一、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联系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联系方式:0573-86121619

浙江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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