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213T/2025-77426 成文日期: 2025-03-18
文件编号: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有效性:

嘉兴圣环亚麻有限公司数字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3-17 14:34
  • 信息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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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嘉兴圣环亚麻有限公司数字化改造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嘉兴圣环亚麻有限公司数字化改造项目

2、项目代码:2401-330424-07-02-524630

3、建设单位:嘉兴圣环亚麻有限公司

4、项目地点:海盐县望海街道东海大道2653号

5、项目性质:新建

6、行业类别:C制造业—17纺织业—173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1732麻织造加工

7、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150.00万元。

8、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租用浙江圣环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作为生产场所,以亚麻为主要原材料,经栉梳、并条、粗纺、粗纱脱胶、精纺、烘干、清纱疵、检验打包等工艺,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全数字自动络筒机等进口设备,购置栉梳机、联梳机、并条机、粗纱机、煮锅以及锅炉等国产设备,配合POIaY软件系统对接数据采集升级改造,对现有设备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吨亚膝纱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高支、高品质等特点,实现销售收入8000万元,利税1000万元,项目租用浙江圣环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原有变压器。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环境空气:本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包括:海盐县望海街道的南洋村、电庄社区、北荡社区、盐东村;海盐县武原街道的红益村;海盐县于城镇八字村。

2、地表水环境:项目沿线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等地表水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周边主要地表水水体为印家浜、古荡河、酱园港,目标水质为Ⅲ类。项目的实施须确保区域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维持现状,确保周边地表水水体水质不受影响。

3、地下水: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地下水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的实施须确保项目废水达标纳管,区域地下水水环境质量维持现状。

4、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包括:项目北侧的南洋村(与项目厂界最近直线距离约为160m)。

5、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土壤环境敏感目标。项目的实施须确保范围内项目占地范围内及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风险筛选值要求。

6、生态保护目标:项目周边主要为道路、河流、工业企业、居住区、农用地等,处于人类活动频繁区,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稀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产排情况汇总

根据初步工程分析,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产排情况见下表。

表1  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产排情况表

污染源

污染因子

产生量(t/a)

排放量(t/a)

削减量(t/a)

废气

废气

颗粒物

11.250

0.751

0.420

非甲烷总烃

0.034

0.004

0.005

NH3

0.145

0.0138

0.0073

H2S

0.006

0.0009

0.0003

SO2

0.300

0.300

/

NOX

0.455

0.455

/

硫酸雾

少量

少量

少量

臭气浓度

少量

少量

少量

废水

综合

废水

/

/

纳管量

排环境

按捺管核算

废水量

155363.07

114726.55

114726.55

40636.5200

CODCr

335.217

28.682

5.736

306.5350

NH3-N

4.612

2.868

0.574

1.7440

注:项目亚麻养生用水全部损耗,无废水产生;项目间接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项目生产过程均在厂房内生产,故本评价不考虑初期雨水及绿化用水。

固废

一般

固废

生活垃圾

50.0

0

50.0

一般废包装材料

4.0

0

4.0

废边角料

975

0

975

不合格产品

41.25

0

41.25

河水净化设备废树脂

2.25

0

2.25

收集的粉尘

9.42

0

9.42

中水回用系统废膜

0.75

0

0.75

水净化废活性炭

1.875

0

1.875

河水净化污泥

300

0

300

废水处理污泥

641.1

0

641.1

危险

废物

化学品废包装材料

10.23

0

10.23

废气处理废活性炭

1.50

0

1.50

废过滤材料

0.375

0

0.375

含油废包装桶

0.105

0

0.105

废机油

1.05

0

1.05

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

0.375

0

0.375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栉梳机、成条机、联梳机、针梳机、并条机、粗纱机、细纱机、烘干机、煮锅、络筒机、河水净化设备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空压机、水泵、冷却塔等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根据类比调查,各设备噪声强度约为75~90(A)。


四、环境影响分析初步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本项目实施后,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max为8.1247%(1%≤Pmax<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采取各项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能够达到纳管标准,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具有有效性。另外,项目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部分尾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达到回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生产,剩余尾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杭州湾,项目不直接对周边地表水排放,从污水处理厂的日处理能力、处理工艺、设计进水水质、处理后的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情况及排放标准是否涵盖建设项目排放的有毒有害的特征水污染物等方面考虑,项目依托污水处理厂具有环境可行性。只要建设单位做好废水的收集、处理措施,切实落实污水处理达标纳管,做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不会对周边地表水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考虑到地下水污染具有高度隐蔽性,难发现,难治理,因此建议建设单位在观念上重视地下水污染,从源头上做好控制,应首先确保废水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等的防渗、防漏工作,确保项目内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营,加强管理和检查,确保不发生泄漏,实行严格的环保措施。另外,如在发生意外泄漏的情形下,要在泄漏初期及时控制污染物向下游进行运移扩散,综合采取水动力控制、抽采或阻隔等方法,在污染物进一步运移扩散前将其控制、处理,避免对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避免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造成地下水污染。综合来看,只要做好适当的预防措施,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同时,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综上,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含油废包装桶、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其余一般固废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等。项目固体废物均能落实妥善的处置途径,在此基础上,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土壤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建设单位应做好化学品原料仓库、细纱生产区、粗纱脱胶生产区、河水净化设施区、废水处理设施区、废气喷淋设施区、危险废物贮存库、事故应急池、污水管线等区域的防渗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可以有效阻止事故工况下泄漏的废水、废液渗入土壤,并及时对泄漏的物料进行控制和收集,同时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基本不会污染项目厂区占地范围内及周边的土壤环境。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整体可接受。

7、环境风险分析结论: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潜在的火灾爆炸、废气、废水事故排放等危险因素。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标准、规范,采取妥善的风险防范措施,控制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8、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严格做好项目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工作,确保营运期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排放,确保固体废物落实妥善的处置途径,本项目运营期基本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五、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1、栉梳等过程粉尘废气:要求对栉梳等过程粉尘废气产生点设置集气罩,做好密闭工作,收集后的废气经风管送至“蜂窝式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2、粗纱脱胶废气:要求对粗纱脱胶废气产生点设置集气罩,做好密闭工作,收集后的废气经风管送至“喷淋洗涤+除湿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3、废水处理站恶臭废气:要求对粗纱脱胶废水处理站处理设施进行加盖密闭,并设置集气装置,做好密闭工作,收集后的废气经风管送至“二级碱喷淋”装置进行处理,然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细纱废水处理站恶臭废气经采取处理设施加盖密闭、加强定向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4、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要求本项目锅炉燃烧器采用国际领先的低氮燃烧装置,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不低于8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5、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定向通风、保持设备运转密闭,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减少项目无组织废气及恶臭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措施:项目废水实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具体措施为:①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然后与项目细纱车间生产废水全部输送至细纱废水处理站。②细纱车间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后,输送至细纱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③粗纱脱胶车间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后,输送至粗纱脱胶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部分尾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达到回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剩余尾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④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需排放的项目废水一并收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杭州湾。

(三)噪声措施:1、科学合理进行厂区总平面布局,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或厂界,集中布置在室内。在车间、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2、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环保设备。在安装时,对各类高噪声生产设备须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建议风机、空压机、水泵等室外声源均设置在专门的设备房,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尽量减少室外声源。3、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加强润滑保养,减少转动部位的摩擦,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必要时应及时更换。4、设备工作时应保持门窗关闭,尽量少开启,采用换气扇进行通风换气。

(四)固废措施:生活垃圾经厂区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河水净化污泥、废水处理污泥经厂区集中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正规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或利用;其余一般固废外售相关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要求建设单位规范化完善现有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仓库。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含油废包装桶、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要求建设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贮存库。

(五)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1、建立完善的雨、污分流。厂区内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2、做好厂区内分区防渗措施:建议将化学品原料仓库、细纱生产区、粗纱脱胶生产区、河水净化设施区、废水处理设施区、废气喷淋设施区、危险废物贮存库、事故应急池、废水管线等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区要求进行防腐防渗。3、跟踪监测: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制定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4、应急响应:制定地下水、土壤污染应急响应预案。另外,设置废水防控系统,建设事故应急池,项目雨水排口应设置切换阀。5、加强日常管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加强风险管理,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生产技能培训和风险防范、应急培训。2、加强储存过程风险防范措施。3、加强生产过程的风险防范措施:定期维护设备、周期性巡回检查、定期组织培训等。4、污染治理设施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废气、废水等末端治理措施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保证各污染物达标排放。5、加强日常环境管理。6、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并按照要求成立应急队伍、配备应急物资及设备、建设事故应急池等。

六、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选址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项目选址不在浙江省划定的“三区三线”成果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亦能够满足《〈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要求;其次,项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待项目落实总量平衡方案后,项目建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评审批的各项原则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在拟建地址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他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8日),电话、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九、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可以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或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嘉兴圣环亚麻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东海大道2653号101室

联系人:陆总    联系电话:13906831833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杭州勤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丰庆路498号2幢605室

联系人:牟工    联系电话:13456941078

3、审批部门

环评审批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联系电话:0573-86121619




                                                                                                                 嘉兴圣环亚麻有限公司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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