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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嘉兴恒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球头套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1 08 : 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1日-2025年2月2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年产300万套球头套管建设项目

海盐县望海街道盐嘉公路888号

嘉兴恒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恒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决定投资910万元,选址位于海盐县望海街道盐嘉公路888号,租用嘉兴美可泰科技有限公司1383.79平方米厂房,以铁、不锈钢、铝棒等为主要原材料,经冷镦、攻牙、滚牙、数控加工等工艺,购置冷镦机、攻牙机、滚牙机、数控车床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万套球头套管的生产能力。

废气:油雾废气经收集后由高效油雾静电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过程落实车间机械通风设施,加强车间通风,使车间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并及时进行地面清扫。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附近污水管网。

固废: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噪声:加强降噪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