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于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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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于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12月31日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相关要求,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镇域和镇区两个层次。 镇域范围:于城镇行政辖区总面积42.98平方千米,包括8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镇区范围:总面积7.65平方千米。 二、定位与目标 落实上位规划要求,于城镇的主体功能定位为农产品主产区,强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化建设,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于城镇职能分工为“绿色制造基地、现代物流节点”。重点协调与海盐城区产业分工,承接城区产业转移。利用海盐地区水陆交通枢纽、海盐县最重要的十字交通轴的交通区位优势,将码头与县域物流中心相结合,整合升级内部物流功能,发展现代物流,将于城镇打造成为“联结中心城区的西大门,海盐中部的现代产业新城”。 三、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规划于城镇域空间形成“一心、一廊、三轴、四区”的结构。其中:一心为于城综合服务核心;一廊为于城-武原十里景观文脉廊;三轴为融嘉通苏甬发展轴、湖盐公路城镇发展轴、嘉南公路城镇发展轴;四区为城镇综合发展区、水乡旅游休闲区、南部生态农业区和北部生态农业区。 四、区域协同发展 重点加强与海盐城区、沈荡镇的空间协同发展,充分发挥融嘉通海的区位优势,重点推进和落实“融嘉通苏甬发展廊道”,实施“交通互联、服务共享、蓝绿共建、产业共创”四大行动,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互保共治、现代产业协作共兴。 五、空间控制线细化落实 细化落实三条基本控制线。到2035年,于城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24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0.38平方千米;落实城镇开发边界401.11公顷。 于城镇细化落实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橙线、城市紫线、道路红线等城市重要控制线,细化落实基础设施控制线、灾害防治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其他空间控制线,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六、用途分区和用地布局规划 遵循全覆盖、不重叠的基本原则,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分区。规划于城镇一级用途分区包括农田、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和其他保护利用区。其中,城镇发展区进一步细分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和战略预留区;乡村发展区进一步细分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和农田整备区。 以保护补充耕地、优化其他农用地、合理保障管控建设用地、稳定其他用地为导向,优化镇域用地布局。 七、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 坚持以人为核心,完善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构建于城镇“镇-村”两级城乡生活圈体系,形成1个镇级“15分钟社区生活圈”和8个村级“15分钟乡村生活圈”,以步行5-10分钟为服务范围,建设多个5-10分钟社区生活圈。 八、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于城镇规划落实杭平申线三级航道、嘉于线三级航道、辛江塘准三级航道共3条航道,落实1处海盐综合物流基地和1处码头作业区。 规划落实通苏嘉甬高铁,斜穿于城镇域南侧,经过吕冢村、庄家村和构塍村。 规划落实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和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规划“三横三纵”的区域干线公路,“三横”为规划海盐大道、盐于公路与湖盐公路;“三纵”为南王公路、嘉南公路与沈通公路。高标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 于城镇区完善城镇路网体系,形成“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路网系统。 九、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完善历史文化资源名录,发扬于城镇自古传承的重要文化,需要加强保护的历史文化资源包含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十、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生态屏障。合理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引导土地复合利用。大力推进“多田套合”和土地综合整治“一块地”集成改革,全面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十一、规划传导与数据库建设 以城镇开发边界、行政边界为基础,结合相对稳定的地理、交通边界,规划于城镇划分为10个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其中城镇单元2个,乡村单元8个。明确各详规编制单元的边界、类型、编码、约束性指标、空间控制线等。 依据乡镇级规划数据库建设标准和数据汇交要求,形成乡镇级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基础和依据,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性、约束性、权威性。 附图1.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图 附图2.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三条控制线图 附图3.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 附图4.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