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1412/2025-00505 成文日期: 2025-01-23
文件编号: 盐政办发〔2025〕1号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撤销盈都海棠湾小区等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1-23 09:33
  •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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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根据《关于撤销盈都海棠湾小区等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的请示》(盐消〔2024〕31号),经属地镇(街道)及县消防救援局等单位实地复查验收,并报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撤销盈都海棠湾小区、城西村宋家浜集中出租房区域和浙江诚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盐县通元镇“两创中心”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挂牌督办以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题召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督办工作会议,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原则,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由所属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办、消防部门负责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挂牌督办期间,督办单位和县消防救援局对县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进行了复查验收。根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被挂牌督办的盈都海棠湾小区、城西村宋家浜集中出租房区域和浙江诚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盐县通元镇“两创中心”已完成整改工作,并已通过复查验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盈都海棠湾小区、城西村宋家浜集中出租房区域和浙江诚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盐县通元镇“两创中心”县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撤销。

各单位要一如既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持续强化责任落实,深入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等级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不断健全完善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加强长效管理,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