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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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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报告。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度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16条,回应、解答游客疑问76次,回复及时率、满意度均为100%。 具体公开举措:一是及时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地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确保信息时效性。二是全面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梳理并公开涉及5A景区创建、特色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经营、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社会责任履行等各个方面可公开或应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全面性。三是高效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加强智慧景区系统、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自媒体等平台的建设和利用,采用图片、视频、推文等形式发布景区政策、活动信息以及交通管制的信息,扩展信息发布途径和渠道,提高社会接收和知晓信息的效率,确保信息高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海盐县南北湖旅投集团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试行)》和《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试行)》的相关要求,实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由经办人员、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共阅、共改、共批,保障信息内容和格式的规范性。同时,对已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替换失效或不准确的信息,完善信息要素,减少群众查阅的误差。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做优政府网站“第一平台”。做好平台的信息整合工作,实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综合化和集成化,进一步巩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平台地位,全年共发布信息56条。二是持续完善信息宣传辅助平台建设。依据信息公开的范围和重要性,综合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公开政府信息,并增加政府信息在“南北湖旅游”官方微博、“南北湖旅游”微信公众号以及“南北湖旅游”旅游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上的发布量,全年发布信息量达36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制。印发《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考核标准和监督办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负责、有人管理、有人考核。二是加强社会监督。不定期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问卷活动,收集意见建议,接受社会评议、监督。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不足。一是群众参与度不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评议较少,还未形成政民互动的良好局面。二是政务公开中的重点工作公开较少,大部分公开的信息还是以基础服务和常态化管理信息为主。 (二)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开展网络评议。充分利用各类互联网渠道开展网络评议,开设更多网站、公众号等网络载体的评议入口,主动回复群众留言,做好群众意见收集和反馈工作,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二是加强重点工作的信息内容公开。生产更多与本单位中心工作相关的信息,特别是选择一些具有重大民生意义的内容进行公开,提升政务公开的价值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