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5-01-20 09:18
  • 信息来源: 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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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做到政务公开应更尽更。2024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八五”中期普法、人民调解工作等方面做到应更尽更,实时更新涉企法治增值服务事项进展。今年以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二是线上线下并举解读政策。搭建线上法治服务平台,推行入企点单普法,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等10家单位推出普法讲座服务课题17项,根据企业点单申请,共为300余家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法治服务。着力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贯,深入企业、镇(街道)进行宣讲90余场次。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事宜。公布《海盐县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2024)》《法律援助服务申请指南(2024)》,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保持“12348”法律热线畅通,设置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便民服务接待窗口,采取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执业律师等轮流值班方式,为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今年以来,共接待来电来访795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的闭环管理机制流程。202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现已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加强对政务信息的日常监管,有序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发布与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法治盐邑”微信公众号平台,精准推送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领域147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明确考核标准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人。通过政务门户网站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2024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略滞后,部分政务信息未能在第一时间及时更新;二是部分政策解读不够生动,用语专业,方式单一,部分群众无法全面深入理解。

(二)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明确各科室、各司法所的信息更新责任,并定期对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二是采用图文并茂、以案释法等多样化解读方式,提高政策的可读性和易懂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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