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627Y/2025-00029 | 成文日期: | 2025-01-13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城乡规划 | |
发布机构: |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有效性: |
海盐0573-HY-WY-15(文昌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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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003号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规划,科学指导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我局对《海盐0573-HY--WY-15(文昌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调整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2月12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我局汇总和整理。本次公告的有效内容,仅限于本次调整地块。 联系电话:电话86570360(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通讯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178号 邮编:314300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3日 海盐0573-HY-WY-15(文昌单元)控规调整 具体内容 1.道路调整 根据实际建成情况对长安路(城北路以北段)、绮园路(文昌路以南段)线形和道路宽度进行优化完善。取消沿环城河布置的支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布置慢行通道。 2.用地性质调整 (1)将WY150110地块一分为二,西侧保持用地商住用地不变,东侧用地性质由商住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同时配建停车场,新增地块编号WY150326; (2)调整WY150503、WY150612公园绿地地块边界,将WY150504一分为三,用地性质由调整前商业娱乐康体综合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兼容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公园绿地; (3)将WY150413地块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 (4)同步调整因道路线形优化涉及的沿线地块用地边界和面积。 3.用地指标调整 根据用地性质调整,同步调整地块经济技术指标。 4.配套设施调整 取消WY150110地块内配建的社区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统一在南侧WY150504地块设置。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版 权 和 免 责 声 明 本栏目的主要目的在于便于公众通过网络查阅了解海盐县的城市规划。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尽量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并保障其准确性,但限于技术及更新的时间差等原因,最终的规划内容应以保存于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原始批文和图件为准。 由于控规编制的时间不同会引起不同控规单元间的界线不完全重合,敬请谅解! 本栏目所发布的内容,包括所有文本、图纸、照片、数据及资料汇编,均受版权保护。除非预先取得版权所有人的书面授权,否则严禁改变、分发、发布或向公众提供该版权作品。 任何土地或建筑物的现有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也无需作出更正,直至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物进行重建为止。 如变更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或在土地内进行任何其他建设,则新的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必须符合规划。 本次公布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