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决定时间
批复文件
1
关于浙江建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精密导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4〕88号
2024年9月4日
2
关于浙江安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不锈钢汽车零部件及 600 吨尼龙锁紧配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4〕89号
2024年9月5日
公告期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